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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14]36号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支持各地加强
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建设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团的组织网络、工作力量、服务项目在青年身边实现有形化、日常化,是共青团服务青年需求、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要求和团十七届二中全会有关部署,共青团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支持建设一批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以此带动这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

  (一)功能定位

  1. 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是共青团组织使用管理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场所,是共青团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的各类服务平台的总称。各地探索建设的一些平台,如青年中心、青年汇、市民学校、亲青家园等,都属于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2. 按照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和区域化团建的要求,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应实现四项功能:一定区域内团组织联系青少年和开展活动的依托、整合各类资源的载体、开展服务青少年工作的阵地、共青团服务社会和青少年参与社会实践的场所。

  (二)建设要求

  1. 建设形式。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团属单位,有条件的率先开辟场所向青少年开放,建设成为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拓展已有专业化平台的服务空间,丰富服务项目,转型为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党政、社会和市场资源,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开发、建设新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此外,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 场所设置。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应具备固定的场地和基本设施,用于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在场地布置上要突出实用和时尚元素。

  3. 工作力量。每个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应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者以服务平台工作为主的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要通过整合专兼职团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专门工作队伍保障服务平台的日常运行。

  4. 服务项目。根据“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原则,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结合实际设计和开展服务青少年的项目。围绕四项功能,基本服务项目菜单可包括:基础团务类,如举行团员会议、团课学习、团籍接转、团费收缴等;阵地功能类,如提供区域内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社会组织活动场所等;整合资源类,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对接、志愿服务项目对接等;就业创业类,如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发布就业信息、受理小额贷款等;文化学习类,如读书交流、文化讲座、文艺沙龙等;公益服务类,如志愿者注册、微公益微心愿对接、留守儿童课后托管和辅导等;专业咨询类,如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等;休闲娱乐类,如联谊交友、娱乐游戏等;体育健身类,如健身活动、健康讲座等;便捷服务类,如提供免费WIFI、手机充电、区域内商家打折信息等。

  二、团中央支持平台建设的办法、对象和名额分配

  1. 支持办法。从2014年起,将每年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项目经费用于支持各地建设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具体支持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根据有关要求申报,经团中央审核、遴选后确定。团中央拨付每个支持单位10万元经费。

  2. 申报对象。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以属地化建设为主,系统团组织参与为辅。此次申报为团中央支持单位的平台,原则上由县级团组织承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也可由乡镇、街道团组织承建),以申报新建的平台为主,也可以申报由现有平台改建转型的平台。

  3. 名额分配。团中央按一定比例分配申报名额(名额分配表附后)。各省份上报候选单位后,团中央按照全国申报数量约1.2:1的比例确定支持单位名单,有以下5种情况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一是拥有100平方米以上固定场所的;二是场所产权归承建团组织所有的;三是同级财政或省、地市两级团委有配套资金的;四是有系统团组织参与共建的(以上四种情况须出具有关证明);五是新建设的。

  三、工作要求

  1. 摸清情况,组织好申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要摸清已有各类青少年服务平台的建设、分布和作用发挥情况,准确把握本地区建设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条件,对全面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作出初步规划。在此基础上,动员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县级团组织做好团中央支持经费申报工作。各系统省级团委要鼓励和推动系统内所属各级团组织积极参与地方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共建。

  2. 严格审查,推报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候选单位。各省级团委确定申报单位一般也应通过竞争性选拔,充分考虑党政支持、基础条件、地域分布等因素,遴选能够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的候选单位。要对候选单位进行认真审核,严防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将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报,候选单位中新建设的比例不低于60%。

  确定申报名单后,各省级团委要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撰写申报材料(不超过1000字),并于7月7日前,将申报名单汇总表(要对各候选单位进行排序,列明基本情况,并加盖省级团委公章)、申报表、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中央组织部。有关申报材料使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3. 加强督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团中央将于7月份审核确定支持单位并下拨支持经费。支持经费由建设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团组织负责管理,纳入年度审计,主要用于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过程中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硬件建设和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基层团干部培训、支持青年就业创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等服务工作,不得用于人员补贴等其他用途。各地要在10月前完成场所建设、工作队伍组建等工作,并逐步开展服务工作。在用好团中央支持经费的同时,各省级团委要参照团中央的做法集中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专项资金等经费支持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相关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通过争取党政配套资金、形成长期财政支持、整合社会和市场资源等方式为推动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各省级团委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年底前对获得团中央支持经费的平台建设工作普遍进行全面检查,团中央将组织抽查。

  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
  联系人:陈斌 孙波
  联系电话:010-85212768 
  传真:010-85212072
  电子信箱:tzyzzc@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05

  附件:1.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经费申报名额分配表(下载
        2.申请团中央支持经费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名单汇总表(下载
        3.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经费申报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4年6月23日

(2014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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