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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5]21号
 
关于做好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自1996年实施以来,有效地动员团内外力量参与了青少年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在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形势下,通过不断深化和拓展团的“五个一工程”的内容,积极推动青少年文化精品的创作推广,促进青少年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加快青年文化人才的培养选拔,是实施青年文化行动、加强青年文化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团的“五个一工程”,深入推进青年文化行动,现将开展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着眼发展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青年文化,坚持文化育人,不断满足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申报评选范围

  第八届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的申报评选要立足团内,面向广大青少年。凡是在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创作生产的、符合相关要求的、以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为内容的文化作品和组织实施的青少年文化活动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青年文艺工作者都可参加申报评选。特别优秀的文化作品,将由团中央推荐参加中央宣传部主办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评选。

  三、申报评选内容

  第八届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的奖项分为:文化作品奖、文化活动奖、文化新人奖及组织工作奖。

  (一)文化作品奖的申报评选

  参加申报评选的文化作品专指: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和歌曲。作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为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导向正确,思想健康,时代特色鲜明。

  2.表达方式新颖,贴近青少年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鉴赏性。

  3.达到一定的出版发行量、收视率和演出场次,并在社会上和青少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文化活动奖的申报评选

  参加申报评选的文化活动主要是指由地(市)级和地(市)级以下团组织开展的群众性青少年文化活动。文化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立意深刻、新颖,文化内涵丰富,具有良好的文化育人导向。

  2.立足基层青少年实际,具有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特色。

  3.活动方式新颖,时代感强,为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具有一定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4.社会化、项目化程度高,社会资源利用充分,组织实施科学高效。

  (三)文化新人奖的申报评选

  参加申报评选的人选包括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电影、电视、戏剧、新闻、出版等领域的具有中国国籍的青年文艺人才。申报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2.拥护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国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3.具有出色的艺术才能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是该领域的业务骨干。其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文化价值,专家评价高。

  4.具有榜样作用和良好的青春形像,对青少年有较大的影响力。

  5.社会形象良好。

  团中央还将根据各地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评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有关作品的质量及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部分省级申报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

  四、申报评选的程序和要求

  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是推进青年文化行动的重要载体,是共青团组织对青年文艺作品、青年文化活动和青年文化人才进行表彰的最高奖。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直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细致地做好第八届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的有关申报评选工作。

  1.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直属单位负责本省(区、市)、本系统、本单位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及时转发并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努力扩大申报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

  2.参加申报评选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将参加申报的文化作品、文化活动、文化新人的有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同意或经有关权威专家推荐后,再经团组织系统报所在省级团委或团中央直属单位。

  3.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直属单位要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所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核实和评选,严格把关,并经省级团委书记办公会议或所在单位党组会讨论通过、加盖公章后于2005年7月31日前寄(送)至团中央宣传部理论宣传处。

  4.各省级团委或团中央直属单位报送团中央的有关材料中,每类文化作品的申报名额不超过5个。文化活动的申报名额不超过5个。文化新人的人选名额不超过3个。参加申报的文化作品、文化活动、文化新人的申报材料各为一式5份。文化作品中图书样品5份,其余四类作品样品3份,歌曲须有歌本、曲谱和CD盘,电视剧(片)、电影、戏剧须有剧本和音像光盘(家用录像带也可)。文化活动申报材料应包括活动音像光盘及相关文字资料。文化新人的申报材料应包括能体现其专业素质和水平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省级团委或团中央直属单位还应提交关于本地、本单位开展本届团的“五个一工程”奖申报评选工作的报告,文化作品、文化活动、文化新人申报总汇简表。所有申报材料应用A4规格的纸张并发送有关电子文本。

  5.各省级团委或团中央直属单位应做好申报评选材料的备份归档工作,除按要求报送规定数量的申报材料以外,自留有关申报材料1套,也请申报评选集体或个人自留有关材料,以备日后核对。

  附件:1.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化作品奖
      申报表(文艺类图书)(下载
     2.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化作品奖
      申报表(电影)(下载
     3.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化作品奖
      申报表(电视剧、片)(下载
     4.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化作品奖
      申报表(戏剧)(下载
     5.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化作品奖
      申报表(歌曲)(下载
     6.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化活动奖
      申报表(下载
     7.第八届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化新人奖
      申报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20056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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