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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同志在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
预防犯罪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2年6月13日)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12年08月16日
 
 

  (三)对重要的理论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

  试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每个试点城市都配备了专家组,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研究,有些研究取得了一些可以用于指导实践的成果。

  关于专门学校建设问题。要不要建,该怎么建,是否会产生“标签化”负面影响,各方面是有争议的。近期,我和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的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带队到各地专门学校进行了调研。目前问题已经比较清楚,关键是怎么下决心、怎么操作。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受复杂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的影响,有一部分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会走偏;对于这些“走偏”的青少年,一般的学校管理往往很难奏效。对于有一般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可以通过学校和家庭配合起来进行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不良习惯,家庭应负重要责任。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没有一定的专门力量乃至必要的强制性管制力量,很难进行成功的教育转化。专门学校的任务就是把教育和管理以及必要的管制结合起来。现在全国只有76所专门学校,在校生一年不到1万人次。相对于全国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数量,现有的专门学校规模远远不能满足教育转化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专门学校建设就是要权衡利弊,最大程度地发挥专门学校的正面作用而尽量减少其负面影响。这一点上,很多专家的认识和我们是比较统一的。

  关于普通青少年向“问题青少年”转化的边界问题。一是年龄边界。研究显示,12岁是重要节点,开始出现偷拿他人财物、逃学等不良行为;13、14岁出现抽烟喝酒、夜不归宿、出入娱乐场所等偏差行为;14-16岁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因此要将预防关口前移,家庭、学校和公安机关都要关注青少年偷拿财物、逃学等早期典型表现,防微杜渐,尽早矫治。二是状态边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展路径一般为:家庭关系或学校关系紧张→与家庭和学校联系减弱→与不良玩伴联系增强→模仿并出现不良行为→违法犯罪。与家庭、学校的关系出现紧张、联系断裂是普通青少年向“问题青少年”转化的重要边界拐点,所以要强化青少年与家庭、学校乃至社会之间的纽带联系。

  关于家庭教育问题。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亲情有着独特的影响力,这是任何社会力量都无法替代的。从一些少年犯的自述中不难发现,“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亲情缺失或教育偏差问题,往往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我们正在联合中央电视台制作家庭教育教学片,要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角度,通过案例警示来引起家长对孩子教育问题的重视,介绍和推广家庭教育的科学方法。全社会还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家庭子女的教育。

  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问题。这方面我们已经有了一些新的基础性研究成果。一是培养法治精神要从培养制度规则意识开始。法治是制度规则的升华,没有良好的制度规则意识,不可能培养出法治精神。法治的社会内涵很强,年纪小的时候可能理解不了,但制度和规则意识在小时候就可以培养。二是法制教育要符合青少年思想意识的形成规律。3到12岁时,青少年主要靠“他律”形成规范意识,可以通过外界持续的灌输来强化对制度规则的敬畏和尊重,养成良好行为习惯。13到18岁时,青少年个体规范意识和行为由“他律”向“自律”发展,应该引导青少年对制度规则形成价值认同,并使之内化为行为习惯。三是强调法制底线教育。要防止青少年唯利益化,反对暴力倾向、邪恶倾向。此外,对于如何完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如何更多地运用新媒体方式,通过游戏、娱乐产品让法制教育概念深入到青少年头脑中,也有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

  关于情感、道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问题。情感、道德和法制是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三个层面,有着逐级递进的内在逻辑。我们强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同时也不要忽视情感的力量。首先要对青少年开展情感层面的教育。党中央要求广大青少年永远热爱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和伟大的祖国。从团中央进行的大量问卷调查来看,目前青少年中的爱国主义教育是成功的,爱人民的理念需要加强,早期的情感培育中,要增加尊重人、尊重生命、牟利时不唯利益化更不能以牺牲他人生命为代价的内容。然后,教育青少年明确道德底线,培育基本道德观念。西方国家的道德教育部分是靠宗教来解决的,我们的政体、国情不同,教育途径也有差别。如果对道德楷模包括近期涌现的时代楷模的精神内涵进行分析,我们会发现都离不开几个最根本的道德元素:正直、善良、诚实、有爱心,这正是开展道德教育的核心。最后,在情感教育、道德教育基础上,抓好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

  关于未成年犯再教育和改造问题。我在山西省未成年人管教所调研发现,让未成年犯学习《弟子规》对教育转化有很大的帮助。我又请专家组到海口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等专门场所开展专题研究,梳理其中的思想转化逻辑,发现《弟子规》从在家、出外、待人、接物与求学五个方面提出了未成年人应该恪守的行为规范,这恰恰契合了对未成年人与家庭联系弱化、与不良环境联系增强、个人自控能力差、行为方式偏激以及排斥学习等诱发不良行为因素的规避和抵制,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规律,配合拓展训练等行为体验强化内心感受,起到很好的教育转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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