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 团中央书记讲话 -> 正文
 
杨岳同志在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7月6日)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6年07月06日
 
 

  今天,全国团属青少年宫的代表汇集一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研讨工作、交流经验、勾画前景,这对于团属青少年宫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衷心感谢各位常务理事的信任与支持,推选我担任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长。我深感责任之重大、任务之艰巨、使命之光荣。我将与协会的全体同志一道,并肩携手,尽心竭力,共同推动青少年宫事业实现新的发展。刚才,谷丽萍同志、操学诚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成。下面,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再讲三点意见。

  一、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取得了新发展

  团属青少年宫事业与新中国的发展同行,是一项朝气蓬勃的事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从1949年第一所团属青少年活动阵地建立特别是1988年全国青少年宫协会成立以来,团属青少年宫事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过了辉煌的历程,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团结广大青少年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服务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理论建设、项目建设和协会自身建设,协会工作在原有的良好基础上实现了新跨越,推动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取得了新发展。

  第一,提出了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青少年宫事业实现了新定位。2003年12月,全国青少年宫协会在北京举办“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论坛”,明确提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理念。2004年和2005年,协会又分别举办了“媒体与未成年人发展论坛”和“娱乐与青少年成长论坛”,丰富和发展了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的内涵。几年来,广大青少年宫围绕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开展了一系列扎实生动的实践活动。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的提出和初步实践,符合中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适应了我国当前青少年的特点和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为团属青少年宫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

  第二,实施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项目,青少年宫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近些年来,继“千宫百万”行动之后,协会陆续推出了一批重点项目。目前,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已经扶持青年创建了40余个中小型企业,为青年创业搭建了坚实的平台;“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吸引了各国青少年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增进了中国青少年同各国青少年的了解和友谊;配合全团实施的青年文化行动,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青年文化活动。去年在全国广泛开展的“小时候”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和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李长春和王兆国、刘云山等中央领导同志都亲自参加活动,对青少年宫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为青少年宫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今年以来开展的“为孩子鼓掌”等活动也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三,积极争取党政和社会各界支持,青少年宫建设迈出了新步伐。从1982年开始,团中央宣传部和全国青少年宫协会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各地团属青少年宫等活动场所建设。24年来,国家财政累计下拨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共1亿5千万元,有力地改善了各地场所的基础设施和办宫条件。近年来,各级财政逐步加大了支持力度。各级青少年宫协会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建设、维护机制,一些省份已经具备了很强的团属青少年宫建设自转能力。迄今为止,全国已建有团属青少年宫等活动场所1400余所,地市覆盖率达77.5%。这些场所承担了大量的教育、培训工作,得到了青少年的欢迎,有力地促进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第四,不断加强组织建设,青少年宫组织管理形成了新机制。在2002年太原会议上,全国青少年宫协会成立了事业发展部,同时成立了文娱、体育、工作交流、技能培训、创业等5个专门委员会。2004年12月,经民政部批准,“全国青少年宫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青少年宫协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担任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名誉会长。在去年召开的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上,修改通过了《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章程》,吸收一批青少年宫为协会新会员,选举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文化部等18个部委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协会副会长。刚才又就加强青少年宫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了几个重要文件,作出了更加完善的制度安排。经过几年来的调整、建设,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的力量进一步充实壮大,机制更加适应新时期青少年宫组织管理的要求,为更加有效地牵头协调各级青少年宫开展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是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青少年宫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团中央书记处,向各级党委政府表示崇高的敬意,向辛勤工作在青少年宫事业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向所有为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发展付出努力和汗水、给予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推进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发展机遇难得、责任重大

  团属青少年宫是团结教育青少年、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载体。经过这些年来的实践大家深刻认识到,团属青少年宫事业的发展,必须始终贯彻党的要求,始终根植于青少年的成长发展需求,始终紧紧跟随时代前进的步伐。

  当前,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发展。200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对包括青少年宫在内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性质、功能作出明确定位,同时提出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功能发挥、规划、建设、管理、财政保障、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措施。今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包括青少年宫在内的文化单位深化体制改革,释放活力、加快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此外,一个时期以来财政、教育、文化、法律等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机遇与责任相伴而生。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当代青少年特点与需求出现的新变化,赋予了团属青少年宫新的任务。如何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自觉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事做起,积极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尽力量;如何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知荣明耻,坚定理想信念,养成良好品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如何帮助青少年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努力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所需要的开拓型、创新型人才;如何引导青少年按照党的要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自觉走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的健康成长之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作出新贡献等等。在这些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青少年宫都是一支重要的力量,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就全团来说,今年以来广泛开展了“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项活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学习创造奉献为主题,在全团的各条战线,通过总结改革开放的成就,通过树立宣传青年典型,进一步教育当代青年。这项活动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团的重点工作,在教育引导青少年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青少年宫要充分发挥阵地依托作用,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努力开创团属青少年宫事业的新局面

  当前,团属青少年宫要按照全团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同时,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总结经验,认真研究青少年社会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切实提高青少年宫的建设管理水平,抓住机遇、担当责任,努力开创团属青少年宫事业的新局面。

  开创新局面,就要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实践证明,把青少年社会教育作为团属青少年宫事业发展的重要理念,符合青少年宫的特点,符合青少年全面发展的要求,符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有利于团属青少年宫事业的持续、长远发展。目前,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提出时间还不长,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社会教育理念。

  强化青少年社会教育的理念,要求广大青少年宫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青少年,了解和把握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和需求,深刻挖掘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内涵,建立一套物化的、可操作的标准,更好地指导青少年社会教育实践。要把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贯穿到团属青少年宫的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开发全国性、区域性的活动及合作项目,通过建设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型教育平台,逐步建立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要通过开展活动、加强宣传等方式,加大推广、推介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的力度,使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社会教育的浓厚氛围。

  开创新局面,就要进一步增强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团属青少年宫是一个服务型阵地,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团属青少年宫的根本任务,也是开展工作的基本途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着青少年宫的发展情况,也决定着青少年宫的发展前景。

  要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青少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彰显公益性文化单位提供公益性服务的特征,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有机统一。要降低服务门槛,让更多的青少年有机会参与青少年宫的活动、受到青少年宫的教育。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根据自身类型和规模,结合不同层次青少年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功能定位,科学规划实施教育活动和服务项目。要针对不同类型青少年宫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大中城市的青少年宫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人才培养、服务指导的功能,在积极开展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基层青少年宫提供示范;城区和县(市)青少年宫要充分发挥普及推广、兴趣培养、体验实践的功能,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活动。要加强青少年宫队伍特别是在一线承担教育服务青少年工作的教师的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更好地为青少年服务。要适应青少年的需求又要避免错位,按照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形成有益补充和有效衔接的要求设计开展青少年宫的活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开创新局面,就要进一步做强做大青少年宫事业。只有做强做大团属青少年宫事业,才能更好地服务青少年。目前,多个方面的力量都在社会教育领域角逐,团属青少年宫的生存和发展面临激烈的竞争,形势之严峻已经成为广泛的共识。

  做强做大团属青少年宫事业,离不开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但归根结底要靠团属青少年宫自身的努力,要进一步在场所建设、项目建设、组织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场所建设是团属青少年宫事业的基础工程。团属青少年宫大多缺少资金来源,极大地制约着事业的发展。要增强机遇意识,抓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探索新的融资、筹资渠道,改善办宫条件,积极推动团属青少年宫建设迈上新的台阶。项目建设是团属青少年宫事业的立身之本。要突出品牌项目的影响带动作用,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的实际需求,努力打造一批全国重点项目和地方特色项目,形成全国项目与各地项目相得益彰的项目体系,满足各地青少年参与的需要,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而增强团属青少年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和制度建设是青少年宫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的牵头协调作用,在制定规划、争取政策、建章立制、实施全国品牌项目、推动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协调指导力度。要进一步明确协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青少年宫组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要积极搭建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平台,为会员单位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创造条件。要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服务,尽力帮助会员单位解决难题,实现发展。要始终把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安全健康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健康措施。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团的宣传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全力支持各级青少年宫的工作,努力为青少年宫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促进青少年宫事业的发展是党的要求、青少年的期望,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宫工作者身上都担负着一份神圣的责任。面向未来,我们坚信,有党和政府的关心与重视,有半个多世纪以来积累的有益经验和良好基础,有广大青少年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拼搏奉献,团属青少年宫事业一定能够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一定能够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2006年7月25日印发)

 
 
 相关新闻
 
周强同志在中华青年文化论坛上的致辞   2006/08/07
周强同志在中国少年军校总校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6/07/28
周强同志在中青企协中国银行系统新会员见面会上的讲话   2006/07/21
周强同志在全国加强高校学生干部培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6/07/18
周强同志在全国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暨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06/07/06
 
 志愿者
 
 
 热点专题
 
文明上网 共建和谐
共青团组织火速增援舟曲灾区
· 《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
· 世界青年发展论坛
· 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
· “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 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
· 2022全国两会全媒体报道
· 冬奥青科普
· 温暖的BaoBao 一起向未来
 
 
大图.jpg
 
read_image.jpg
湖南宁远县“返家...
read_image.jpg
安徽含山县“青益...
read_image.jpg
移风易俗 十岁不办
read_image.jpg
北京:禁毒宣传主...
read_image.jpg
新时代·青年说
read_image.jpg
低碳让生活更美好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_1922@163.com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05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002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