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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鸿雁同志在2010年中央综治委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2月8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办公室就2009年工作情况及2010年工作打算作简要汇报。

  一、2009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中央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建国副委员长在09年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抓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契机,扎实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着力服务重点群体,切实解决重点问题,深入实施重点项目,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引导方面,中宣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部委围绕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素质,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专职社工、志愿者、“五老”人员的作用,通过学校、社区、青少年宫、家庭和其它校外活动场所深入开展了网上普法大赛、“少儿出版精品工程”、“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假期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加强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在加强治安、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方面,公安部严厉打击各种拐卖儿童、强迫流浪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等部委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积极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进一步净化手机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网吧市场、出版物市场、荧屏声频等,从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大力加强网络和文化市场建设。

  在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救助服务方面,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积极出台政策,深入推进社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对流浪青少年、生活困难青少年、社区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和服务力度。

  在加强法制建设和基础保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委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推动少年法庭的规范性建设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研究,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制度,认真做好未成年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对青少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等部委积极为各级预防犯罪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不断加大对青年就业创业的帮扶力度。

  在此,我谨代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0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打算

  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已经印发给各位领导,在此就不再重复叙述。下面,我作几点简要汇报。

  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综治委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基础,推动预防工作取得新发展。总体考虑是:抓住两个重点、一个关键,推进两项基础工作。解决重点问题,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抓住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教育引导和预防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第一,着力解决重点问题。一是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加强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二是进一步加强手机和互联网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三是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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