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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
 
周鹏程同志在全国团校
工作座谈会上的小结(摘要)
 
(1981年6月27日)
 

  关于如何实现团校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任务,我讲几点具体意见。

  根据中央关于大规模地培训干部的要求,韩英同志报告中提出,“在三、五年内逐步形成以中央团校,省、市、自治区团校为基地的团的干部教育网”,“在三、五年内把自己管理的干部轮训一遍”。同志们在讨论中已明确了,这是团的基本建设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也是我们当前必须完成的一项迫切任务。各级团委和团校的同志要为此努力奋斗。

  要在三、五年内把自己管理的干部轮训一遍,必须逐步建立起干部教育网。所谓干部教育网,就是以中央团校和省、市、自治区团校为基地,地(市)、县也办团校或团训班,自上而下有一个比较健全的干部教育阵地,做到干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

  建立干部教育网,首先是要把基本建设起来。目前,省、市、自治区团校恢复开办的情况很不平衡,大致上可分为已经恢复的,正在恢复的,尚未筹办的三种类型。在近期内,应分别提出不同要求,明确努力目标。

  已经恢复、能够比较正常地轮训干部的团校,要继续努力,一方面挖掘潜力,扩大规模,一方面逐步进行教学改革,使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和教学方法更好地适合培训对象的需要,适合新时期团的工作的要求,向正规化发展。

  正在恢复、而目前在人员、校舍、经费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不能正常地轮训干部的团校,要坚持边恢复、边办学、边发展的办法,争取在两、三年内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规模,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

  尚未恢复和建立团校的地区,要根据中央“五四”通知中关于“省、市、自治区也要办好团校”的指示和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各省、市、自治区及其所属各系统,都要积极恢复或筹建本部门、本地区的专业干部学校”的要求,抓紧筹办,组织班子,配备人员,一手抓筹建,一手抓办学,力争在一、二年内见到成效。

  建立干部教育网,除加强基地建设外,还必须重视和发挥省以下各级团委培训干部的重要作用。中组部、中宣部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各地、县……有条件的也可以建立专业干部学校。”目前,有些地(市)已经开办了团校或比较固定的团训班,大多数地(市)、县也都不定期地举办了各种类型的短训班。这几级团委应该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的领导和重视,把团干部的培训列入党委的干部培训计划。有条件的地、市都应争取建立团校。

  建立干部教育网的第二个问题,是要加强领导,全面规划。任穷同志在前天讲话中指出:各级团委要加强对团校工作的领导。韩英同志的报告也强调了这一点。团中央书记处将进一步重视这个问题,做到每年至少专门讨论一次团校工作,希望各级团委也能这样做。同时,要经常关心团校工作,帮助解决在恢复和培训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全面规划中有一个各级团校训练对象问题,需要明确一下。根据“文化大革命”前有关团干部教育的规定和大家在这次会议上的意见,我们提出一个大体的设想,供各级团校参考。

  中央团校的培训对象,五十年代曾经规定为团地委正、付书记以上干部,以后培训到团县委书记。据统计,相当于县一级的团委,全国有二万四千多个,按中央团校训练能力,十五年也轮训不完。同时,考虑到中央团校的培训要求应该更高一些,因此,中央团校培训对象主要是:团县委书记、团地(市)委正、副书记,团省、地(市)委正、副部长,以及大厂矿、大专院校的团委书记。关于团省委书记的学习问题,团中央书记处研究,拟在团校每期开学时,办一个三十人左右的团省委书记读书班,以便给同志们提供一个读书的机会、研究团的工作的机会和调查、学习的机会。省、市、自治区团校培训对象主要是:团县委付书记、公社(区)团委书记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团干部。地(市)团校或团训班,培训包括公社(区)团委书记在内的专职团干部。县、社团委要培训不脱产的团干部。

  以上划分是个大体框框,中间有些交叉,不可能一刀切。各级团委和团校基本上可以按照这个划分来确定自己的培训任务,制定培训规划。同时,各级团委还要制定本地区团干部的训练规划。团中央将在各省、市、区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全国团的干部训练规划。训练规划应包括对少数民族团干部训练的规划。对少数民族团干部的培训,不仅要一视同仁,而且要特殊优待。希望各省、市、自治区抓紧做好规划,上报团中央。

  建立干部教育网的第三个问题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轮训团干部。韩英同志报告中提出以短期轮训为主的三种班次,大家是赞同的。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不同条件,创造多种形式,广开学路,更多更好地培训团干部。象固定办学、流动办学、借地办学等各种方式的办班办学,都是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团干部需要的好办法,今后仍要继续发扬。尤其是地(市)、县、社几级,更要形成制度化。

  以上是我们关于建立团干部教育网的意见。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领导下,经过各级团委的积极努力,在三、五年内建立起以中央团校和省、市、自治区团校为基地的团干部教育网,是可能的。随着团干部教育网的建立,三、五年内把自己管理的团干部轮训一遍,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下面谈谈加强团校自身建设的几个问题。

  前天,宋任穷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党校要办好,团校同样要办好,因为团校同样是为党培养干部的。又指出,党委要加强对团校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办好团校的根本保证。“文化大革命”前我们办团校,以及三年来恢复开办团校的实践都证明,我们每一项工作的发展,都离不开党的领导,离不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但是,目前国家还有很多困难,各行各业都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从党的领导角度来说,同样都是重要的。因此,宋任穷同志要求我们发扬“延安精神”,艰苦创业。这一点很重要。三年来,我们正是发扬了艰苦创业的精神,才取得了这样的成绩,今后还要继续发扬这种精神。当然,艰苦创业,也要有起码的物质条件,我们是唯物主义者,不能搞“空中楼阁”,不能搞“无米之炊”。对于团校建设中的一些具体困难,中央是了解的。宋任穷同志今年二月份在全国干部教育工作电话会议上曾指出:“干部教育工作中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例如经费渠道、校舍建设、师资职称及队伍建设、教材教具等等,我们正在同有关部门研究,也希望各地各部门积极想办法,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发扬延安精神,尽量多解决一些问题。”韩英同志要求我们“首先要有办起来的决心和勇气,不能坐等,不要贪大,不要要求过高”。这就是说,团校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须要有,而且一定要办好。一方面因陋就简地办起来,一方面向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取得重视和支持。先办起来,就为解决校舍、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问题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培养教员,积累经验。

  对于团校恢复开办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团中央正在积极向中央反映。有些问题,中央已经有过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关键在于落实。解决问题,还是靠省、市、自治区党委,靠有关部门的支持,靠同志们积极主动,努力争取。现在我就几个主要问题谈一点意见。

 

一、关于校舍问题

  办校就必须要有校舍,这是一个起码条件。现在校舍基本解决的有山西、陕西、黑龙江、山东、四川、广西、贵州等七个省、区(包括云南的工青妇干校是八个)。内蒙、辽宁、甘

  肃、江苏、浙江、安徽等六省、区收回了一部分校舍,还有一部分校舍被占。上海团校虽有固定地点,但也是借用外单位的。河南、湖北、吉林、江西、福建、广东六省团校正在重建或已列入计划。目前校舍还没有着落的是北京、天津、河北、青海、新疆、湖南六个省、省、市、自治区。西藏、宁夏尚未筹办团校。从以上情况看来,问题还比较大,困难还比较多。各省、市、自治区的同志这几年已经做了很大的努力,这次会议以后,希望能再加一把劲,争取党委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对于校舍还没有落实的地方,团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将向有关党委领导同志反映,起些促进作用。

  关于归还和重建校舍问题,中央有过多次指示。中组部、中宣部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中也重申“党校和专业干校校舍被占的,都应该迅速归还或由占用单位负责另建校舍。凡新建校舍,各地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因陋就简,安排必要的基建投资。”最近,有些团校的基建项目因为经济调整而缓建,还有些团校(象新疆)党委已经批准重建,但长期不能列入计划。这个问题,宋任穷同志在全国干部教育工作电话会议上也讲过:“中央确定在调整中教育科学事业还要尽可能地继续发展,这里就包括干部教育。”因此,在目前国民经济调整的形势下,争取团校基建投资是应该的,而且也是可能的。

 

二、关于经费问题

  团校是干部教育学校,应该作为教育事业单位来对待。团校经费应列入教育事业经费或从干部教育专项经费中开支。“文化大革命”前大都是这样做的。现在,多数团校经费是从行政经费中开支的。这几年压缩行政经费,有些地区把团校经费也压缩了。这种情况不符合中央关于大规模地进行干部教育的精神,应该改变。中组部、中宣部规定:“干部教育经费应由财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妥善安排,切实保证。”目前,各地经费开支情况不尽相同,多的如山东二十七万,陕西二十六万,山西二十三万,黑龙江二十二万;少的如江苏、浙江只有四万多,广东一九八一年训练经费只给一万。这些情况,同志们回去以后要以向党委反映。今年二月份,我们也向中央组织部反映过这个问题。情况他们是了解的,也在积极同有关部门协商。我们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随着国家财政情况的好转,这个问题是会逐步得到解决的。

 

三、关于编制和教员配备问题

  现在,中央团校和各省、市、自治区团校编制都偏少,主要原因是定编的标准不明确。过去中央曾有过规定,中央团校相当于中级党校;省、市、自治区团校相当于初级(地区)党校。按照这个规定,参照各级党校教职员与学员的比例,省、市、自治区团校教职员与学员的比例应达到一比五左右。我们要求各地按照这个标准确定编制。对团的干部编制问题,今年三月二十八日中央组织部和国家编委专门发了电报通知,要求在国务院核准的地方行政编制数内,给予适当的调整、照顾。对此,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普遍比较重视,如广东省团校经省编委同意,已经增加了编制。

  教员来源,一方面是从现有团干部中挑选有一定理论基础、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有一定团的工作经验的同志,同时可以从大学毕业生中物色一些。团中央最近与国家计委商定,从今年的大学毕业生中分配一部分同志充实各级团委工作,并将在全国大学生分配会议上同各地计划部门打招呼。希望各省、市、自治区团委尽快做出计划,主动与计划、教育部门联系,特色好对象。分配给团委的大学生,要优先照顾团校的需要。

  关于师资职称和政治待遇问题,中组部、中宣部规定:“党校和干校的政治教师和专业教师可参照相当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研究机构的办法和条件评定职称;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能低于同级教师;在看文件和听报告等方面,应适当给予照顾。”各地可照此规定执行。

  加强团校的自身建设,很重要的一条是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各地要重视这个问题,配备政治上比较强的、有事业心的、同时比较熟悉干部教育业务的同志担任团校的领导工作。团校同志应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把党交给的任务完成好。

  关于中央团校对省、市、自治区团校的业务指导问题,这方面的工作过去比较薄弱,主要原因是,这几年中央团校也在恢复开办,他们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困难很多,许多应该做的事情还没有来得及做。根据同志们的建议,关于中央团校对省、市、自治区团校的业务指导关系,明确这样几点:一是为省、市、自治区团校培训教员。这项工作去年已经开始做了,同志们要求以后再多做一点,我们尽量这样做。二是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和学术讨论,争取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地点不一定都在北京,可以在省、市、自治区团校举行。三是组织编写教材。教材的水平关系到整个教学质量问题,很重要。编写教材是一项严肃、艰巨的工作,光靠中央团校自己的力量还不行,需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智慧。我们考虑,可以由中央团校、中国青年出版社牵头,组织各省、市、自治区的同志一起搞。必要时,组织一个专门班子,统一领导,有分有合,大家都分一点任务回去。教材内容,包括团校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也包括适合地(市)、县知识班使用的简明通俗的教材。四是办好团校的校刊,利用校刊经常介绍交流各地办校的经验,指导各地教学工作。

  最后,说一下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的意见。

  同志们回去以后,要及时向团委常委会或党组汇报,并根据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提出贯彻意见,制定出各校培训规划和加强团校建设的计划,然后向省、市、自治区党委汇报,并报团中央书记处。

  韩英同志的报告,应向团校干部传达,进行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注意了解检查贯彻团校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省、市、自治区团委今年年底应向团中央书记处报一次团校恢复开办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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