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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同志在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3月17日)
 

同志们: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是共青团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举全团之力推进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也是共青团组织贯彻今年全国“两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团十六大以来,全团积极行动,努力创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目前总体上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态势。但是,从各地团组织反映的情况看,在具体工作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首先是认识上的问题,有人把这项工作理解为一项短期行为,不是长期工作。团中央书记处在任何场合、任何会议上,都强调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是全团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工作,无论有没有金融危机,都要抓好这项工作。同时,还存在着操作上和工作态度上的问题。全团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在思想认识、实际操作、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扎实推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近段时间,我们做了一些调查,听取了一些团的领导机关负责同志和基层团干部的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今天,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从团中央一直开到县级团委,主要是和大家一起研究和讨论怎样做、做什么的问题,进一步部署和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下面,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团中央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部署上来

  团十六大上,我们提出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全面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之后,在研讨会、二中全会、各战线工作会上又进行多次研究和部署,明确提出:全团要高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旗帜,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服务青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之所以要以这样的重视程度、决心、力量来推进这项工作,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做好这项工作,是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大国,无论经济形势如何,无论有没有金融危机,就业问题都始终是一个长期性的战略课题。从静态来看,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状况长期存在。我国每年能够解决新增就业800万到1000万人,大体上是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能够解决100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而从有关方面的统计看,每年新增劳动力人口总计超过2000万,其中存在很大的就业缺口。从动态来看,一方面,农村仍然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没有实现有意愿的转移就业,大致在1亿到1.2亿之间;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出现了很强的技术进步趋势,随着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将会进一步“挤出”和替代劳动力需求,从而进一步加剧就业紧张的形势。特别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就业形势显得更加严峻。在这种形势下,能否最大范围地实现就业,是关系国计民生与社会和谐的大事。青年是新增就业的主体,新增就业问题主要是青年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抓住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为党政工作大局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二,做好这项工作,是共青团履行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权益职能的重要着力点。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了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四项基本职能。履行好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权益的职能,必须从实现青年普遍性的、带有共性的利益诉求入手。当前,青年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需求,就是就业创业。全团经过反复认真的研究,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服务青年的战略任务和重中之重。什么叫战略,什么叫重中之重?就是指在服务青年的工作中,其它的工作可以暂时不做,但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要做好。当然,各地团组织在服务青年的长期工作积累中形成了一些好品牌、好做法可以坚持,但是要做好权衡,要突出现在的战略任务。现在,对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已经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必须执行的任务,全团必须集中力量,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社会资源,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团组织开展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仅仅是全社会共同努力中的有限的一部分。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归根到底要靠党和国家有效的经济政策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实现。因此,我们在“两会”前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建议,希望国家的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进一步兼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充分考虑不同产业类别的单位投资额对就业拉动的不同作用,使财政投资能够更加明确、更加具体地转化为促进就业的效应;希望进一步出台能够缓解就业压力,可产生短期、弹性、灵活就业机会的就业促进政策;希望给予部分金融机构必要的激励和成本控制支持,促进金融机构在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方面有更大的作为,以支持有效创业,等等。总之,我们要依靠各级党政的力量,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共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第三,做好这项工作,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12月5日,党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团中央工作汇报时对我们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非常具体、非常明确,要求团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动员能力和组织体系的优势,尽最大可能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支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同志也多次强调,共青团要千方百计为广大青年提供就业服务,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方面有更大作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增长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以上。要帮助更多人实现就业,首先取决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但仅靠国家的政策还不能完全解决就业中存在的所有问题,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青团组织也应承担自己的责任,尽最大努力,坚决落实好中央的要求。

  对于做好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现在全团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仅有共识是不够的,关键是要把共识变成一种自觉,变成一种坚决的行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主动地做好这项工作,才能在工作方向、重要工作安排、组织落实上统一行动。我再强调一下在团十六届二中全会上讲的观点,从共青团履行服务青年职能的普遍性角度考虑,从就业问题是我国青年的一个长期性战略课题的角度考虑,从党政关心、社会关注、青年关切的结合点考虑,从全团所具备的社会化动员能力的角度考虑,从全团已经具有很好的工作探索和工作积累角度考虑,从共青团工作融入市场经济主战场的合理适度切入点的角度考虑,全团当前必须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重中之重,高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旗帜不动摇。

  二、扎扎实实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各项重点工作

  首先,针对一些认识上的问题,和大家进一步交流。第一,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既要看到创业对就业有带动作用,又要看到一定就业经验和技能的积累对成功创业的支撑作用。有关学术机构的调查显示,青年人当中直接创业的与就业以后再创业的比例是4:129,我国的TEA指数是16,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在2—3%,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比例在7%以下。这充分说明了就业与创业的关系。第二,要努力找到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实质性需要与共青团有所作为之间的结合点,注意把握共青团发挥社会化动员优势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与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之间的区别。共青团组织最根本的优势是社会动员能力,不是行政权力和资源的分配过程,也不是财政支出过程,这是我们考虑问题、谋划工作的重要前提。第三,要充分尊重市场合作主体的利益诉求,善于把共青团工作的组织运行模式与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商业模式结合起来,保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普遍性和持久性。就业创业工作融入整个宏观经济运行当中,肯定会涉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利益机制和利益诉求,在这个问题上,千万不要被一些点上的、不可推广的、表面上的社会责任所迷惑。比如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企业最根本的利益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在扩张过程当中每年都会有合理的用工需求,需要一个适当时间段的选择过程,对可能选用的员工进行比较全面的判断。二是通过广告效应,进一步表达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把握好这些利益诉求,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才能得到持久的支持和发展。

  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全团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1.关于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是当前全团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全团重要的工作品牌,必须全力推动。目前,经过全团的共同努力,现在已经面向社会公布了2批、4083个见习基地,可以向青年提供超过12万个见习岗位,截至2月底,已经有5805名青年到岗见习。此外,学校战线目前还有2019个大学生见习基地已经建立但尚未公布,可以向大学生提供超过7万个见习岗位。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各级党政对这项工作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团组织和团干部还存在着不正确的认识和做法,集中反映在,有的同志把建设见习基地看作是“挂牌工程”,只关心挂牌单位的数量,不重视见习岗位与青年就业的匹配度以及青年见习的实际效果。针对这些问题,团中央起草了《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施细则(试行)》,正在征求有关团委的意见。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精心指导,严格把关,认真面对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团要加大工作力度,经过持续的努力,争取创造出共青团新的工作品牌。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三点。

  第一,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青年职业生涯起步阶段需要规范、并且团组织有能力提供规范的环节,要么为青年就业提供条件,要么为青年创业积累技能和经验。同时,从普遍性和持久性出发,我们在工作设计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企业能够承受的合理负担。比如,一个见习基地只需要提供10个左右的岗位,对于企业来讲,相关保险、生活补助方面的成本是能够承受的。

  第二,注重团的不同层级在工作上的衔接,特别强调地市级团委要切实担负起对接的责任,县级团委要做好见习人员的组织工作,努力把工作与组织建设融为一体,使之成为落实“两个全体青年”要求的具体路径。有的同志提出,基地建好之后,青年可以直接和基地对接,不用团组织介入,这样更有效率。我们认为,从共青团落实“两个全体青年”要求的战略考虑出发,不能省略基层团组织参与对接这一过程。因为这个过程是普通青年找基层团组织的过程,是共青团工作活动影响广大青年的过程。在对接问题上,团中央、团省委不直接对接基地,任务主要由团市委、团县委来完成,其中最关键的是地市一级的团组织,必须做好信息汇集、协调对接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注重在基地建设中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社会化动员能力,推进过程不能变成行政化再分配资源的过程。团组织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是在发挥社会化动员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利益诉求和社会责任所进行的一个工作项目设计,在建设过程中不能主要考虑动用或分配财政资源,否则就失去了共青团组织的特色。

  2.关于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青年创业,一靠意愿,二靠能力,三靠条件。青年的意愿我们是不能完全改变的,共青团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关键是为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提供必要的条件。今年以来,一些地方的团组织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团组织,加强与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创新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的方式方法,大力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截至3月10日,全国绝大多数省级团委与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了商谈,其中河南、四川、江西、安徽、湖北、吉林、重庆、甘肃、宁夏等28个省级团委已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合作。可以说,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今后,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四点。一是要研究小额贷款的担保制度。团中央与银监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不是工作号召的文件,而是制度创新的文件,主要的创新点就是小额创业贷款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的创新为更多青年人得到创业贷款提供了机会。二是要找准工作载体,善于与农信社等有关金融机构合作,但不介入具体的贷款审核过程,主要通过团组织网络推荐创业青年及项目。三是要充分考虑各地的文化传统差异,尊重青年的创业意愿,因地、因人开展相关工作。我们在全团统一部署开展这项工作,为青年创业创造条件,但是由于各地的文化传统不同,决定了青年的创业需求、风险意识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小额贷款工作上,我们不要求每个地方都做到有同样的信贷规模,但要求一致推动。四是要加强基层团干部和青年创业人的金融培训工作。团中央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的通知》,金融培训指导手册和专题DVD已编写录制完毕。各省级团委要充分发挥这批教材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级团校等培训阵地和召开各类会议的机会,广泛组织基层团干部开展关于小额贷款的金融培训。基层团干部不要有顾虑和畏难情绪,做好小额贷款工作关键是学习和总结经验,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提高参与经济活动本领的过程。

  3.关于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开展培训是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传统内容。团中央已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从今年春天开始,农村青年春季培训工作全面展开。据各地团组织上报的数字,截至3月10日,全团共培训农村青年73.7万人,其中以团组织为主培训的有56.9万人。在城市青年培训方面,我们努力将培训纳入现在已有的技能职业培训政策序列。团中央还将联合中国烹饪协会等3家行业协会,募集6万多个岗位;建立96家“宝健自主创业生活馆”,扶持一批青年成功创业,并带动部分下岗和失业青年实现就业。

  在下一步的推进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把握四点。第一,要真心对普通青年负责,培训时间要在1周左右,为青年提供一点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指导。因为培训不能完全保障就业,所以培训要有足够的技能支持,至少要有3天以上时间。第二,接受培训的青年必须是团组织联系的,不能简单把培训交给社会机构。这既反映了对工作的认识水平,也体现了工作落实水平。这项工作是满足普通青年利益诉求的机会,在推进过程中要始终体现“两个全体青年”的工作内涵。第三,要积极借助政府力量,争取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同时做好操作环节的各项工作,上级团组织负责协调,同级团组织做好沟通衔接。当前,中央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财政投入420亿元资金,其中培训占了重要份额,因此政府资源是很丰富的,需要我们去争取。在这个过程中,两个环节很重要。一是上级部门要积极协调项目;二是各级团组织要与同级劳动人事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保证操作落实到位。第四,要善于与某些特定产业经济组织的扩张性用工需求和新商业模式相结合,进一步挖掘培训资源,努力使培训与就业相结合。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我们不会拿培训数量做唯一的评价指标,工作努力程度、推动力度是更加重要的评价标准。

  4.关于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建立团中央和省(区、市)两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在团十六届二中全会和《共青团工作五年纲要》上都已经十分明确。从目前全团推进的情况看,辽宁、河南、江西、云南、重庆5个省、市已经开始筹备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我们在近期的调研中发现,对于设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各地团组织在认识上、行动上还是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一是有的地方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二是有的地方不想建立基金会,只想在现有青基会之下成立一个新的基金项目;三是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行动起来,还在犹豫和观望。存在这些现象,说明各地团组织有的有畏难情绪、有的是嫌麻烦。最近,团中央书记处再次充分听取了各地的意见,研究决定,团中央6月底前成立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各团省(区、市)委年底前也要成立省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我们认为,建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第一,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共青团发挥社会化动员优势募集资金的重要载体。根据以往的经验,团组织募集资金,有的整体性很强,有的随机性比较大。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就是要形成整体性募集资金的工作机制,使共青团通过社会化动员方式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化、长期化。

  第二,团省(区、市)委成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在启动资金、注册、管理等问题上不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一是在启动资金上,根据基金会成立的有关规定,省里仅需400万元就可以成立一个基金会,这对于省级团委来讲并不难。团中央没有硬性要求各地都成立一个资金数额庞大的基金会,只是希望各地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搞简单的规模攀比。二是在注册上,省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公募基金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进行申报和登记注册,符合民政部门的注册要求。而且青年就业创业本身就是当地党政关心的大事,相信民政部门也会予以大力支持。如果省级团委遇到了阻碍,团中央会出面与当地政府进行协商和沟通。三是在管理上,由于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资金主要通过直接支出、投资或担保等形式帮助青年创业就业,并不独立经营项目,所以需要的人力、管理成本并不多。另外,各个省级团委对基金会的管理并不陌生,近些年来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第三,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管理型、控制型机构,本身不运作项目,获得的资源都要往下放,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完全不同,青基会独立经营项目,目前已经形成了特有的工作领域,以及比较完整的运作体系和管理模式,应当保持其延续性、独立性和自身特色。我们不能把两种完全不同的基金会混在一起,以免影响各自的发展。

  5.关于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YBC项目的本质是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是把共青团社会化动员能力和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的专业化过程相结合的有效模式,具有专业化、标准化、递进式、可复制的特点。项目实施5年来,社会化程度较高,形成了较完整的知识、管理体系和较广泛的服务网络,在全国9个省(区、市)成立了18个地方办公室和22个服务站,招募了2000余名企业家成为志愿者导师,累计培训创业青年15万余人,共扶持青年创建了605个中小企业,创造了6000多个就业岗位。各地在项目的推进模式上进行了大胆创新,探索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比如福建、辽宁、昆明等地,不仅团组织与各方面社会力量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同时地方政府也热情支持、积极推动,形成了非常有效的企业家动员方式和实施项目的组织载体。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YBC项目,也就是青年创业带头人的专业化培育过程,是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特别是促进青年成功创业的一个重要项目,也是我们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整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五年的成功探索,今后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可以积极推进,全国项目办要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也要有必要的投入来支持这项工作。

  三、全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能否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最终取决于广大团干部的责任感和精神状态。在这里,我提四点要求。

  1.要强化真正意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我们不能把讲政治、顾大局当作口号和套话来说。什么是真正意义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就是要在这项工作中把政治战略与政治策略结合起来,既体现党政工作大局的要求,又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对我们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从战略上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青年最普遍、最迫切的需求,其他任何服务青年的工作都不能替代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从策略上看,要把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工作载体来加强基层团组织与广大普通青年的联系。大局意识,一是要处理好与党政工作大局结合的问题,二是要处理好全团工作整体性的问题。我们要从党政工作大局出发谋划和推进工作,对于全团性的重点工作,要目标一致、互相支持、共同推进。我们为什么要集中公布见习基地和相关岗位,就是要体现全团工作的整体性;为什么要求各地都成立基金会,因为要举起这面旗帜,光靠一级团组织不行,必须全团统一行动。因此,能不能强化真正意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是当前考验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志。

  2.要增强纪律观念。我们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依靠什么体现战斗力、凝聚力?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团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维系,始终不能离开有逻辑顺序的三条:一靠信念,也就是认识;二靠规则,也就是纪律;三靠感情,也就是友谊。这个顺序不能颠倒。当前要更加突出认识和纪律。团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要接受党内严格政治生活的训练,我们有许多接受这种训练的机会,比如,对全团整体性工作的落实情况就是一次训练机会,在每件具体工作中能否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就是机会。只有这样,我们这个组织才能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也只有这样,才能把那些真正为党的事业、为共青团工作勤奋工作、努力奋斗的同志凸显出来。团中央在全团部署的一致性的重点工作并不多,当前只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这两项。全团对于这两项工作在思想认识上是一致的,关键是在工作方向、重要工作安排和品牌方面必须统一,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这是全团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

  3.要锤炼真抓实干、勇挑重担的工作作风。我们要认真思考,为什么党中央书记处对团干部提出了“求真务实、吃苦耐劳、勇挑重担”的要求,哪些是一贯性的要求,哪些是针对性的要求,团干部身上存在着哪些差距?我们要对照工作来思考、来落实。比如,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这不是相对抽象的工作,而是为青年办实事、可以量化的具体任务,不仅要有表态,更要有行动。对于这项工作,我们提出了许多具体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不是靠想出来、写出来、喊出来的,也不是一两次看似轰轰烈烈的活动能够完成的,而是要实实在在地干出来、是要吃苦吃出来。从各地反映的问题来看,可能有的同志有畏难情绪,有的同志嫌麻烦,也可能有的同志有顾虑,可以说确实面临着能不能做到真抓实干、吃苦耐劳、勇挑重担的考验。我们一直强调抓团干部的作风建设,能不能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实效,就是对全团工作作风的一次重要检验。因此,我们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绕、不能躲,必须迎难而上,全身心地投入,扎扎实实地帮助更多的青年实现就业创业,切实为党政分忧、为青年解难。

  4.要善于结合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本领。我们的学习一定不能抽象地学习,必须结合工作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和实际问题来学。对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就需要一些经济领域的专业知识来支撑。团的工作涉及面很宽,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如果忙于应酬,就没有时间加强学习、研究问题。我们要把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作为我们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的机会,静下心来研究问题,把与促进就业创业相关的经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学明白,既能够推进工作,又能够增长本领。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各种培训班,要增加与重点工作相关的知识培训,加强政党、政治组织基本理论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总之,希望大家在扎扎实实地推进工作中努力学习、做出贡献、提高本领。

  谢谢同志们。



(2009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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