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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期(总第252期)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编
2006年01月10日
 

辽宁、陕西、江苏三省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辽宁加强辅导员队伍机制建设的具体情况

  辽宁少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八部委意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结合辽宁实际全面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抓培训、抓管理、抓服务,努力构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抓培训,切实提高少先队辅导员的自身素质和能力

  一是扩大了省少工委全会的会议规模,吸收部分省少先队工作理事、少先队工作学会会员、少先队工作示范校、少先队特色协会的近50名辅导员参加全会。二是拓展视野,组织少先队辅导员赴台湾、上海、浙江、北京等学习考察。三是恢复建立了辽宁省少先队工作学会,创办了《辽宁少先队工作要讯》,大力发展少先队工作学会会员,不断开展只有会员参加的届次化的少先队工作论文、活动方案和优秀中队会的评比表彰活动。四是坚持实行省、市、县三级培训制度,推行少先队辅导员持证上岗制度,统一使用《辽宁省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培训证书》和《辽宁省骨干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教材》,依托团校挂牌建立辽宁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基地,全面实施少先队辅导员素质提升计划。同时针对少先队员的实际需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特点,制定实施了《辽宁少先队工作者行为准则(十条)》,不断提高少先队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

  二、抓管理,努力推动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队伍建设

  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和出台了少先队辅导员的管理办法。一是与教育、人事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少先队辅导员任职条件,确保能够将优秀青年教师选派到少先队辅导员岗位。二是加强县(区)团教工作的指导,明确县(区)管理职责,配齐配全学校专、兼职大队辅导员,同时建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档案,并实行每学期由县(区)团教部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一次考评制度。三是推行了少先队辅导员四级定级制度:即见习辅导员—副主任级辅导员—主任级辅导员—副校级辅导员。对于刚刚聘任的少先队辅导员实行见习制度,见习期为一年,期满方可转正。四级定级制度由各级共青团组织与教育部门协商确定,一定三年,切实保障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四是通过市与市、区与区、校与校的手拉手活动,配备了9万余名以“五老”、大学生志愿者为骨干的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

  三、抓服务,努力为少先队辅导员成长创造条件

  一是切实履行全团带队工作职责,将少先队辅导员成长纳入青年人才总体规划之中。二是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开展少先队基础建设检查、巡查工作,切实落实和兑现了大队辅导员按中层干部管理权限聘任并参加校务会议、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付出和工作量(包括校内、外、节假日)要折核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等相关政策待遇。三是实行团队组织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少先队辅导员的定期考核,理顺少先队与德育工作关系,努力代表和维护少先队辅导员切身利益和权益。四是实行少先队辅导员奖励机制,确保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优秀教师、共青团组织表彰先进个人,少先队辅导员均占有一定的比例并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辽宁各级少先队组织初步形成了“四个一”的固定制度:即每年团教组织必须研究本地少先队工作一次、必须开展评选表彰工作一次、必须开展推荐优秀辅导员作为学校后备干部一次、必须召开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交流会议一次。据不完全统计:鞍山市少先队辅导员表彰已与德育教师同步进行并列入政府行为,鞍山、铁岭、葫芦岛等市已产生一定数量的副校级辅导员,大连、营口等市少先队辅导员已步入“学校后备干部”,整体推进了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陕西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政策和制度保障

  团省委与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编办联合制定颁发了《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暂行条例》。为促进这个《条例》的落实,省少工委联合团省委、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大纲》、《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计划》等配套性文件。并提出用1年时间完成对各少先队辅导员学校教师的培训,用3年时间完成对市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和学校大队辅导员的培训,用5年时间完成对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及其后备人员的培训。

  二、编印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历时两年半,编写了约100万字的《陕西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教材系列丛书》一套共六本,分为少先队基础理论、少先队思想教育、少先队实践活动、少先队组织建设、少先队辅导员素质修养、少先队政策法规。

  三、建立和完善少先队辅导员三级培训网络

  在全省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网络,全面推行岗前培训制度。省少工委在省团校设立了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负责各市分管少先队工作的教育局长、团委书记、市少先队总辅导员的培训。市级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设在辖区内一所师范学校,主要培训本地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和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同时还结合师范学校教育,让师范学校学生在毕业前都受到少先队辅导员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资格证书。县级少先队辅导员学校一般设在县教师进修学校或少先队工作的重点学校或青少年宫,主要培训辖区内少先队辅导员,每年培训人数不得少于100人。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专家讲座等形式,每年有6000名师范毕业生进行岗前系统知识与技能培训。

  为规范培训学校的管理和收费,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省物价部门核准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收费标准。同时与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将在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了教师继续教育范畴。

  四、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的管理

  推行少先队辅导员聘任制。在农村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由所在县(区)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联合选拔聘任,或由县(区)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委托学校党、团、行政部门选拔考核,由县(区)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工委聘任,享受学校副教导主任待遇,参加学校校务会议。为保证少先队工作的连续性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相对稳定,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一般不换岗,如确需调整工作,学校应征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少工委的意见,按规定履行解聘手续,并及时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聘任新的少先队辅导员。目前,全省各中小学校都按照中央八部委的要求配备了少先队大队辅导员,80%的市、县设立了总辅导员。还在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同时,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转岗,目前,我省已有上千名少先队辅导员担任学校领导或到其他岗位任职或锻炼。

  五、积极壮大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

  目前全省已有3127名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为了规范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的管理,省少工委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陕西省少先队志愿者辅导员管理条例》。

  江苏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的基本情况

  《纲要》正式出台后,江苏少工委积极抢抓机遇,在全省范围内认真实施,努力推进少先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组织学习培训

  为帮助广大辅导员学习理解《纲要》,2005年江苏省少工委面对全省少先队辅导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一是印发专刊。年初,省少工委通过《江苏共青团工作》少先队专刊,将《纲要》讨论稿印发至全省各市、区(县)少工委,认真组织基层少先队辅导员学习讨论。二是专题宣讲。6月中旬,省少工委及各市、县(区)少工委逐级召开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传达会议,组织学习《纲要》。三是集中培训。暑期伊始,省少工委举办了以全省各市少先队工作讲师团成员、先行实施《纲要》学校的大队辅导员等为主体的培训班,为各地培训了一批实施《纲要》的骨干辅导员和辅导教师。四是网络培训。暑期,省少工委及各市、县(区)少工委组织广大少先队辅导员踊跃参加全国少工委和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组织的远程培训。同时,省及相关市少工委还将各类辅导课件在“江苏少先队”工作网站和各市共青团网站发布,便于广大辅导员下载学习。五是巡回培训。暑期,省少工委组织讲师团,分赴全省13个市中的11个市作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宣讲及《纲要》辅导讲座。南京、扬州、苏州等市还自行组织讲师团,深入基层学校进行培训辅导。

  二、编写辅导材料

  省少工委把编写《纲要》辅导材料作为服务基层、落实《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编写系列讲座。省少工委组织编写了《纲要》系列辅导讲座6讲,内容包括明确实施《纲要》的意义、坚持少先队工作基本理念、掌握分年级工作内容、关注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完善少先队的激励机制、履行大队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等。这套系列讲座通过专刊印发,网站发布、BBS交流等途径,有效地帮助辅导员理解《纲要》。二是编写读本。4月以来,省少年儿童研究会组织下属少先队文化、班队集体建设、少年科学院等三个专业委员会的近200位优秀辅导员,认真通读《纲要》,收集资料,编写案例,几易其稿,形成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解读》,并于年底完成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指导手册》(暂定名),近期将正式出版。南京、扬州等地组织了一批名校校长和骨干辅导员编写了富有地方特色的辅导材料。三是编写工作手册。为促进《纲要》在基层少先队中队层面的实施,省少工委编写了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二年级全覆盖的8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中队辅导员工作记载簿》,将《纲要》“分年级工作内容”项目化。扬州市根据本市中学少先队工作的实际,编写了初中一至三年级《〈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中队辅导员工作记载簿》,苏州市根据《纲要》编印了《“苏苏”“州州”雏鹰争章手册》。

  三、开展示范观摩

  省少工委将常州市武进区和宿迁市列为苏南、苏北率先实施《纲要》的试点示范区,分别以区域整体推进和分年级分阶段体系构建为重点,鼓励和指导基层全面实施《纲要》。9月,省少工委与团中央《辅导员》杂志社在常州市武进区联办全国少先队辅导员“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暨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现场观摩会”。与此同时,苏州、扬州、宿迁等市也各自组织了规模不等的实施《纲要》现场观摩活动。2006年上半年,省少工委还将和有关方面共同在泰州、宿迁等地举办现场观摩,不断推动《纲要》的深入实施。

  四、调研制订推进规划

  2005年9月以来,省少工委就实施《纲要》在全省13个市开展了普遍调研。10月底,结合全国少工委在南京召开的“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会议精神,省少工委又召开了全省少先队工作会议,部署了下一阶段贯彻第五次少代会精神、实施《纲要》的工作,明确了今后几年推进实施《纲要》的工作思路。

  一是整体规划,全面覆盖。目前,省少工委与各市少工委都已制定了《纲要》实施规划,即:通过两到三年的时间,按照少先队工作骨干学校率先示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校全面实施,,所有学校全部实施到位的实施顺序,基本落实《纲要》的要求。并强调,条件许可的地区和学校要加快进度,率先全面实施《纲要》;要将各类民办学校和外来工子弟学校作为《纲要》推进的攻坚环节,确保《纲要》在所有基层队组织得到贯彻。无锡、常州、扬州等市还提出了“一年抓普及,两年抓提高,三年创特色”的发展规划。

  二是团教配合,协力推进。在实施《纲要》的过程中,扬州、宿迁两市以及常州市武进区均采取了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联合发文,联合举办相关培训、研讨和观摩活动的方式,共同推进《纲要》实施。与此同时,江苏团省委、省少工委把为基层争取和营造良好政策氛围作为工作着力点,就当前江苏少先队工作发展若干重要问题向省委提出对策建议,积极联合省教育厅酝酿出台少先队工作“三纳入”实施意见,为《纲要》的全面实施做好基础保障。

  三是区域推进,共同发展。实施《纲要》不能满足于几个“盆景”,而要坚持“区域推进,逐步到位,整体覆盖”。在积极推广一些先行试点地区实施《纲要》经验的同时,省少工委在认真核定各市《2006—2010年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进度》的基础上,将于2006年起对各市执行量化考核,确保《纲要》要求在每个基层队组织都得以落实,带动少先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是全面达标,创建特色。《纲要》是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标准,是少先队教育的“底线”。省少工委要求全省少先队组织在强化规范意识,努力全面达标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特色,创造性地开展特色活动。目前,省少工委正认真总结推广无锡市“红领巾小事业”建设,扬州市初中少先队全员全程教育,苏州市“苏苏”“州州”雏鹰奖章等的少先队特色品牌,以进一步形成少先队工作百花齐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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