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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期(总第229期)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编
2005年03月22日
 

  编者按:岁末年初,天津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联合召开了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会议,在总结近年来城市和农村社区少先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阐述了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天津市社区少先队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并提出了经过三年的努力,实现以“‘四好’为标准的社区少工委达到80%,‘五有’为标准的社区少先队大、中队达到70%”的工作目标,是对“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

  社区少先队工作任重而道远。诸如社区少工委与队组织和志愿辅导员队伍建设、社区队组织与学校队组织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社区体验教育阵地建设、如何加强对城市和农村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分类指导等课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现将《意见》全文转发,希望各级少先队组织认真学习借鉴天津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共青团天津市委天津市教育局少先队天津市工作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试行)
(2004年12月30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现场推动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市第五次少代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发扬全团带队和团、教紧密配合的光荣传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社区团的建设中带领和推动社区少先队的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进程中的独特作用,全面提升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就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门下发文件,做出全面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如何在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天津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现场推动会议的具体措施,是少先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少年儿童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不断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化的途径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方面。社区少先队是实现少先队社会化的有效形式与重要载体,是少先队组织引导、教育和保护少年儿童,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少先队走向社区,将义不容辞地担负起社区内少年儿童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社区少先队组织的责任,是帮助少年儿童更好地了解和适应社会的需要,学习掌握相应的社会规范,完成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培养他们将来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因此,建立健全社区少先队组织机构,完善组织管理,是实现少先队社会化、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组织保障。

  当前,天津正处在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全市上下正在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的实践中。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多年来,各级团、队组织、教育部门、街道社区积极探索和积累了一定的社区少先队工作经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实践,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开创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现场推动会议精神,按照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和市第五次少代会的要求,以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和规范社区少先队建设,不断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提高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水平 。

  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团建带队建原则。借鉴党建带团建的经验,依托团建带队建,加强和完善社区共青团对社区少先队的领导和指导,保证社区少先队始终沿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二,坚持实践育人的原则。发挥少先队组织实践育人的优势,围绕素质教育逐步探索社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

  第三,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共青团、教育、少先队、街道社区部门联合起来,推动社区少先队工作,整合有效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阵地资源,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第四,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和鼓励基层的首创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新要求下加强社区少先队的方法和途径。

  三、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建成以街道和乡镇团组织、少先队组织为核心,以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的开放、灵活、协调、充满活力的社区少先队组织网络。通过加强基层团建带队建工作,使社区少工委实现“四好”,即:组织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主题活动好、阵地建设好。社区少先队大、中队实现“五有”,即: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活动时间,有计划总结,有活动阵地。经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社区少先队工作上新台阶。其中以“四好”为标准的社区少工委达到80%,“五有”为标准的社区少先队大、中队达到70%。

  加强社区少先队工作,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地域特点,将工作重心突出在抓组织健全,队伍过硬,活动丰富,效果显著上,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实现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其主要任务是:

  1、把组织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

  组建社区少先队三级管理体系,即:市少工委作为一级社区工作领导机构,全面指导、服务和管理全市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核心部门;各区、县少工委可成立社区少先队工作指导办公室作为二级社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服务、指导监督社区少先队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的管理部门;各街(乡镇)成立社区少工委作为三级社区工作领导机构,直接面向基层社区,实施工作计划,开展少先队工作的指导部门。

  社区少先队工作指导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各区、县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少工委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社区少先队工作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原则上由各区、县教育局分管少先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少工委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成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请教育、文化、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同志担任。社区少工委主任由街(乡镇)团工委书记担任,社区少工委内设社区少先队总辅导员1人。社区少工委可吸纳教育、文化、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同志担任。社区少工委直接受各区、县少工委、社区少先队工作指导办公室和街(乡镇)党工委领导;社区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由居委会、村委会团支部书记或热心少先队工作的辖区在校教师、社区教师担任,直接受社区少工委和居委会(村)党支部的领导。社区少工委可根据辖区少先队员的人数多少,在所属居委会、村委会建立社区少先队大、中、小队,形成校内、校外并行的两套少先队基层组织体系。

  2、把队伍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

  社区少先队辅导员是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关键。在社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组建中应选拔热爱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有较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业务过硬,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优秀党、团员担任少先队辅导员;还可选聘像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优秀家长、驻区企事业单位的优秀青年、劳动模范担任志愿辅导员。力争实现社区少先队各中队至少有一名相对固定的辅导员,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小队聘请一日志愿辅导员。

  驻辖区内的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应在社区少先队大队工作中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教育部门开展的教师进社区活动,已成为社区教育的宝贵资源,各区、县少工委、社区少先队工作指导办公室和社区少工委要积极争取他们的配合,发挥他们在社区少先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各区、县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都要逐步建立社区辅导员培训制度,帮助他们学习基本的教育学、儿童心理学、少先队基础知识和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的方法,让他们了解最新的少先队教育信息和活动主题,使少先队教育一体化,形成无缝隙的社区少先队与学校少先队教育的衔接。

  3、把活动建设作为生命源泉来抓

  爱玩是少年儿童的天性。社区少先队应带领少年儿童在玩中学习,在游戏中提高,应明显区别于校园教育的模式。通过开展实践文明小公民公约、手拉手、雏鹰争章、环保行动、社区红领巾志愿者等体验活动,培养少年儿童的社区理念,从小服务他人、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意识,使少年儿童在了解社会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同时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计算机培训、手工制作、健体比赛等适合少年儿童成长需求和符合少年儿童年龄特点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社区少先队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大型主题社区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小型实践活动。 社区活动要有针对性,要因地制宜,要体现少年儿童特点,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主体作用,自己的集体自己管,自己的活动自己搞,自己的伙伴自己帮,将采访、调查、实践充实到活动中,让少年儿童用自己的耳朵亲自听一听,用自己的眼睛亲自看一看,用自己的双手亲自做一做,让少年儿童在不断的体验中感悟,明理,增长知识,健康成长。

  4、把阵地建设作为重要保障来抓

  建立社区少先队活动基地,是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的需要,是少年儿童学习、实践的需要,是少年儿童成长发展的需要。社区少先队组织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和政府,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使用,要建立社区少先队读书屋、社区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军校等教育服务阵地;建立社区少先队宣传栏、社区少先队小报等宣传阵地;建立社区假日学校,社区少先队活动课堂等综合教育基地,从而为社区少先队工作提供保障。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社区少先队标准化队室,也可采取一室多用,以红领巾角作标志,营造少先队文化教育氛围。要主动参与共青团城乡青年中心建设,利用青年中心阵地,开展少先队活动,丰富青年中心的服务项目。

  5、把评估机制作为必要手段来抓

  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是促进社区少先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区、县少工委和社区少先队工作指导办公室应定期召开社区少工委主任会,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月例会制度,坚持以会带训,会议与培训相结合,及时统一思想,解决问题,交流经验,宣传典型。市少工委将把各基层社区少先队工作纳入各区、县少先队工作考评内容,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加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要建立社区辅导员表彰奖励制度,激励辅导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天津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表彰、评优工作中,社区辅导员要占一定的比例,同时要适当增加对志愿辅导员的表彰比例。各单位综合考察干部或职工时,要将从事社区少先队工作的成绩与干部评定和相应的奖励机制挂钩,与教师的职称评定和奖励机制挂钩,努力营造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社区少先队工作的良好环境,保证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开展。

  少先队员走进社区要以居住所在地为主,积极实行社区集体报到制和个人报到制,少先队员参加社区活动要实行集体管理制,少先队员参加社区活动的表现实行等级评定制和情况评语制,记入个人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学校年度评优活动。社区少先队组织和学校少先队组织一同记录少年儿童成长、成才、成功的经历。

  四、切实加强对社区少先队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职责。社区教育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党建带团建”、“全团带队”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把社区少先队工作纳入创建“青年文明社区”及社区团建工作的总体框架中,统一研究,规划部署。各级教育部门要把社区少先队教育和学校少先队教育有机结合,积极配合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实现少先队工作校内和社区的有效衔接。在建立社区少先队工作领导机构时,要选派事业心强、懂教育、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优秀同志担任。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团组织、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社区少先队组织解决实际困难,提供物质和经费的支持,努力优化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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