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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期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编
2011年07月19日
 

重庆9家市级部门联合发文实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及彩票专项行动

  近期,团重庆市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商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及彩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加大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以及兑付奖金工作的力度,规范烟酒、彩票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标志的设置,杜绝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以及兑付奖金的行为。一是规范烟草制品售场所布局。禁止在中小学校内及校门周边30米半径内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2010年7月1日后批准设置的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要限期搬迁或停业。二是烟酒、彩票销售场所设置未成年人禁售标志。要求烟草制品零售点、酒类商品经营场所、彩票投注站点、彩票专营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志和公开举报电话。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向未成年人禁售标志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三是加强烟酒、彩票销售市场监管。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对烟酒经营者、彩票代销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好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和兑付奖金的各项规定,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烟酒经营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的彩票代销者,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四是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好对烟酒经营者、彩票代销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其明晰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引导行业自律。加大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以及兑付奖金的宣传工作的覆盖面,通过电视报道、新闻广播、网络宣传、发放普法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在今年8月至10月在本区域内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规定设立的烟草制品零售点提出限期搬迁和整改要求;依法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和违法销售彩票行为;督促经营者将标志张贴、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切实做好禁售工作。同时,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将在今年11月至12月联合组建专项工作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各区县(自治县)进行督察,对未按规定设置禁售标志或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彩票以及兑付奖金的经营者、代销者进行处罚,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通知》的发布,可以有效减少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及彩票的行为,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酒,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可以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彩票,避免诱发投机心理;同时也有利于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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