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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团中央权益部编
2008年02月01日
 

2008年共青团权益工作要点

  2008年全团权益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青少年维权工程”为统揽,逐步完善党政主导、共青团协调、全社会参与、事业化推进,覆盖城乡、面向全体青少年的权益工作体系,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开创青少年权益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大青少年权益工作力度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新时期共青团权益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突出抓好共青团权益系统的专兼职干部的学习宣传,帮助他们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青少年权益工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业务素质、锤炼过硬作风。

  2.切实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青少年权益工作。把党的十七大对人民团体的要求贯穿于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严格依照法律和团的章程开展工作,努力开辟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途径,加大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不断取得新实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建设

  1.参与青少年法律和政策制定,推动构建青少年法律体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配套法规。建立共青团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汇报、沟通、联系机制,掌握有关青少年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动态,及时、主动提出相关建议,积极推动涉及青少年利益的法律法规纳入人大立法规划。重点推进志愿服务全国性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推动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少年司法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积极参与人大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推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把惠及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

  2.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深入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取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营造尊重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着力抓好“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等阵地建设,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

  3.建立共青团协助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息专报、定期汇报和“面对面”活动等的长效机制,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了解青少年的实际需求,代言青少年利益,反映青少年诉求,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

  三、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构建团组织扁平化的服务网络

  1.加强基础性建设。以试点工作为抓手,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推动各地区加强交流与合作,探索区域性共建模式,提高服务台建设的质量和数量,争取年底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开通热线,并有一批城市开展服务台建设。出台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建设呼叫中心,优化呼叫中心的软硬件配置和服务功能。重点从政策导向、资源服务、技术支持、资金补贴等方面加大对试点城市和西部地区城市的扶持力度,帮助解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2.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强化青少年诉求咨询服务、个案转接处理、动态监测等功能,逐步提高服务台的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各地预防办、未保办、青教办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承接处理12355青少年服务台转交案件的机制,逐步完善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分流、处理和反馈等处理程序,建立强大、有效的个案处理后台。建立上级对下级、团组织对服务台、服务台对合作伙伴的考评制度,确保服务效果。

  3.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每个服务台应至少配备一至两名专兼职相结合的管理人员,负责服务台运行管理、资源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以志愿招募和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经常性培训和辅导,提高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12355工作团队。

  4.扩展12355的品牌功能。通过12355青少年服务台了解掌握青少年舆情动态,整理阶段性重点问题并上报信息,为党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探索“12355”短信特服号使用方式,拓宽服务青少年的渠道。积极整合资源,结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医疗、教育、就业、婚恋等与青少年成长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功能拓展。

  四、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青少年权益工作

  1.切实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范围向与青少年权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延伸,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拓展,推动更多的党政部门和人大、政协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指导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承接12355青少年服务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构转办的案件。针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点问题,动员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系列活动和专项整治,维护青少年权益。

  2.严格规范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管理。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淘汰机制,对已经评定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批进行考核。实行培训制度,分层次、分批次地对各系统负责创建活动的人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组织召开论坛,开展不同区域、不同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

  3.评选表彰第六批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第六届全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年卫士的良好形象,塑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关注程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大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1.认真承担好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职能。切实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工作职责,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针对性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和实际帮助。推动与未成年人有密切联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促进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事。

  2.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以依法打击“黑网吧”和网吧违法经营为重点,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保持打击“黑网吧”的高压态势。加强网吧、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管理,扫除网络不良信息,加强网络文明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有效解决未成年人网络伤害等问题。联合烟草专卖、工商等部门,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专项行动。加强综合执法,做好日常监管,对于校园周边娱乐场所以及黄赌毒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六、深化“为了明天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

  1.针对特殊青少年群体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做好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权益工作,为他们提供切实的帮助和服务。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建立整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长效机制。抓好对流浪、闲散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和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推动青少年管理信息系统在基层的广泛运用,全面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做好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和挽救工作,掌握动向、及时干预。

  2.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落实《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青少年工作中推行社会工作方法,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规范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的管理,指导试点地区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制度和机制,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网站,实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登记备案制度。

  3.开展青少年工读教育、少年司法、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切实推进工读学校成为教育、矫治、挽救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阵地。继续促进少年司法制度建设,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青春红丝带”活动,帮助青少年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4.加强对各地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导考核。强化对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日常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和措施,提高针对性,实现考核科学化、督导经常化。立足重点工作内容,进行分类指导,促进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共青团权益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1.整体推进青少年权益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权益工作体系,在县级以上团委进一步明确权益工作职能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在基层团委、总支、支部设立权益委员。继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增强协调能力,更好整合资源、发挥作用。

  2.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权益工作专兼职团干部配备,动员和组织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新闻记者等各类志愿者和法人志愿者积极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建设一支以专兼职团干部为主体、专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大量专业志愿者共同组成的青少年权益工作队伍。开展乡镇以上团干部权益工作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青少年法律服务中心”,聘请专兼职律师为青少年提供免费公益的法律服务。加强青少年权益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深入基层、贴近青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3.加大青少年权益工作理论研究力度。制定青少年权益课题研究年度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开展对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构建青少年法律体系等基础性课题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夯实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理论基础,指导实际工作。加强对青少年权益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中国青年权益状况”和“中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专题研究,全面反映当代青年和未成年人的权益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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