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工作简报->农村共青团工作 -> 正文
第 9 期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编
2012年05月17日
 

关于各地加强对农村基层团组织支持和指导有关情况的通报
(截至2012年4月24日)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条主线、三个关键”的工作思路,继续狠抓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18个省份(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召开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28个省份印发农村共青团工作要点,并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和支持,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努力为基层团组织提供工作经费支持

  (一)15个省份争取党委组织部和财政、民政等部门支持,把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团支部书记待遇列入预算

  1.直接明确县、乡团委工作经费数额(5个省份)

  河北:各县(市、区)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团委工作经费,原则上按照县级每年不少于10万元,乡镇每年不少于2万元列入预算。

  河南:各省辖市财政局应将团市委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督促所辖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核拨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经费。

  浙江:明确规定乡镇团委工作经费不低于2万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贵州:县级财政按照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安排乡镇团委工作经费。

  新疆:自治区财政给予乡镇团组织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村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政策,共约4500万元。

  2.按青(少)年人数划拨工作经费(6个省份)

  辽宁:各级政府按照所辖地区青年人口总数,以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安排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江苏:乡镇团组织工作经费按辖区内35周岁以下青少年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划拨,全年经费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划拨。

  福建:县(市、区)每年按户籍人口中6-14周岁在校学生数、14-28周岁青年总数,人均1元标准,安排团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约800万元)。

  湖北:各市(州)、县(市、区)按照本地区6-28周岁青少年人口数每人每年不低于0.3元的标准划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经费,按项目列入财政预算。

  四川:各县(市、区)财政按照青少年人数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县级团委工作经费;全省共有38个县(区)落实了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

  云南:县(区)财政依据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人数,按人均不低于0.5元标准,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共青团的工作与活动经费。

  3.从党费中划拨经费支持(2个省份)

  重庆:全市各级党组织将留存党费的3-5%用于基层团建工作。

  宁夏:市、县(区)党委组织部要从留存党费中按党员总数人均1元钱的标准为同级团委划拨党建带团建专项经费。

  4.明确村团支部书记待遇(4个省份)

  福建:协调省财政直接发放村级团支部书记每人每月100元岗位津贴,每年共约1800万元。

  青海:规定村团支部书记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的50%,村团支部书记兼有其他主要职务的其工资报酬应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报酬的60%,青南地区应分别不低于65%和75%。

  宁夏:为村团支部书记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岗位津贴。

  广西:按照每人每年450元的标准落实村团支部书记培训工作经费,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分别负担50%、20%、30%。

  (二)14个省份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为基层团组织提供工作经费或项目经费、工作奖励

  1.直接拨付工作经费(7个省份)

  天津:为10个农业区县每个团县委拨1万元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

  吉林:为全省610个乡镇团委各拨付3000元专项工作经费。

  山西:为全省119个县每个县划拨2万元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

  江西:省财政直接拨付全省每个乡镇5000元团的工作专项经费;团省委支持乡镇团委1万元,市级团委配套1万元。

  广东:安排27.3万专项经费支持基层团建工作。

  海南:团省委按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乡镇团委经费支持,全省203个乡镇全覆盖;各市县团委按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给予辖区内各乡镇团委配套经费支持。

  新疆:直接为县市拨付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401.5万元,每个县市4-4.5万元。

  2.提供项目经费(5个省份)

  上海:乡镇团委每新建一家非公企业或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团市委下拨300元活动经费,共150万元。

  广西:联合广西保险监督局和31家保险公司实施广西青年创业保险扶持计划试点工作,推动中国人保寿险广西分公司为每个乡镇提供2000元以上工作经费,首批共740个乡镇;联合桂林科丰机械有限公司开展农机下乡助创业行动,推动科丰公司为每个乡镇团委提供1000元以上的工作经费,首批共100个乡镇。

  云南:团省委下拨经费1035万元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工作,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和1200多个乡镇。

  陕西: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项目支持基层经费30万元。

  宁夏:团区委投入100万元青年中心建设经费和50万元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

  3.开展工作奖励(3个省份)

  吉林:奖励12个县每县1万元工作经费,奖励72个乡镇每个3000元工作经费。

  江苏:团省委奖励优秀基层团组织资金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浙江:团省委下发奖励性补助资金690万元。

  今春以来,各地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为载体,积极争取绿化、林业等政府部门支持和社会资源,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底,共支持资金2808.58万元,树苗1490.66万株。

  二、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指导

  (一)对乡镇团委工作进行指导

  1.下发工作文件(15个省份)

  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就巩固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成果、加强乡镇团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活力、做好基础团务等工作下发了文件,在面上对基层团建工作进行部署。

  2.开展团干部培训(9个省份)

  辽宁、浙江、山东、河南、广西、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面向乡镇团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共培训团干部4099人次。

  3.制定工作菜单(13个省份)

  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印发乡镇团委工作菜单,指导乡镇团委结合实际开展活动。

  陕西、上海、福建、山东、江西:对全省乡镇团委工作内容和载体提出统一要求。

  4.在乡镇层级开展普遍开展统一活动(6个省份)

  吉林:开展涉农院校大学生属地“五员”社会实践活动,入选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委员,在合作社乡镇分社挂职锻炼,做党的政策宣讲员、维护权益监督员、科学技术推广员、舆情民意信息员、群众文化活跃员。

  江苏:开展争创全省“百强千优基层团组织”活动,每年评定全省百强乡镇团组织。

  湖北:与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联合在全省乡镇团委中开展以“带头创业致富,争做新青年;带领群众致富,建设新农村”为主题的农村青年“双带双新”工程。

  广东:以示范县(镇)创建为抓手,着力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首批创建单位(18个县、31个乡镇)创建时间为一年。

  四川:实施“一乡一品”工程,通过“一个乡镇打造一个工作品牌”,促使乡镇团委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工作内容设计,促进工作活跃。

  陕西:支持基层开展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其中以乡镇为单位的示范培训30场。

  (二)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进行指导

  1.下发工作文件(16个省份)

  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广西、湖北、四川、云南、青海、新疆: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下发文件,明确团建目标任务、建团路径等。

  天津、江苏、山东、重庆、陕西:针对支持农村青年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农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等工作下发文件,为基层提供扶持政策和工作资源。

  2.召开专门会议(6个省份)

  辽宁、吉林、浙江、福建、广东、广西: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研讨会等方式,总结交流经验,面上推动工作。

  截至目前,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22个省份联系的符合建团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共51808个,已建团30106个,建团率为58.1%。

 
 相关链接:
[农村共青团工作 第5期] 广东以示范县(镇)创建为抓手着力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农村共青团工作 第6期]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实施“一乡一品”工程的通知
安徽省农村共青团工作座谈会在肥召开
[农村共青团工作 第7期]各地积极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
[农村共青团工作 第8期]浙江七项措施推进“万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工程”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