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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期
(总第112期)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编
2012年12月14日
 

  编者按:为全面掌握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信息可靠度和已建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分析影响团组织活力的主客观因素,研究制定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激发组织活力的工作措施,今年5月以来,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按照《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检查大纲》,分三批派出19个组次的工作检查组,分赴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工作检查。检查组在每个省(市、自治区)随机抽取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推动情况处于中等程度的分属不同地市的2个区县,对照“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台帐信息,每个区县利用4天左右的时间,对其所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进行逐个普查,累计检查48个区县的工作情况和4164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建情况。同时,在9月-11月,采用电话核查的方式抽查了2012年新建的3805家非公有制企业团建信息。先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一、工作检查的基本情况

  1.关于建团信息的可靠度。工作检查主要采用实地考察和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负责人对照“四有”、“四好”标准,汇报团的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实际效果、问题建议等有关内容,并提供企业团员花名册、工作会议记录、活动影像资料等。在4164家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实地考察和参与座谈会的3406家,未到会的758家。检查组对未到会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其中确实建立但因工作时间冲突未到会的338家,因企业倒闭和青年流失导致团组织消亡的384家,因重复录入和国有企业错录的36家。总体建团信息可靠度为89.91%。同时,根据“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电话核查结果,在置信度0.90的情况下,数据库整体的数据可信度在87.8%至90.1%之间。与实地工作检查情况基本一致。

  2.关于已建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根据“四有”、“四好”标准,将对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评价分为三个档次:建立且活力强(达到四好标准)、建立且有活力(达到四有标准)、建立但活力弱(未达到四有标准)。检查组对实地考察和参与座谈会的3406家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进行了评价,建立且活力强的有609家,占17.8%;建立且有活力的有1628家,占47.8%;建立但活力较弱的有1173家,占34.4%。

  3.关于影响团组织作用发挥的主客观因素分析。检查中,城市部假设了影响企业团组织作用发挥的9个客观因素和7个主观因素,通过对1619家非公企业团组织的分析表明,企业年营业收入、成立时间、从业人数、党建情况、工建情况、企业党政重视程度、工作经费、团组织班子建设情况、企业负责人与公共机构的关系等9个因素与企业团组织活力存在较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员工居住方式分散程度、35岁以下青年所占比重、团组织负责人身份等3个因素与企业团组织活力相关程度较低。此外,企业所处位置在城市的活力较在农村的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等5个行业的活力较强,农、林、牧、渔业的活力较弱;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活力较强(检查组认为这与外资企业管理文化相关,建立时沟通难度较大,建立后能够获得制度支持);主要用工来源为外地员工的活力较强。

  二、发现的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整体活跃度有待提升。以“四有”作为衡量整体活跃度的标志,以实地考察和参与座谈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为基数,则整体活跃度为65.6%,与设定的80%达标率的工作目标仍有不小差距。

  2.层层尽责没有完全落实。受检区县“抓大带小”、推动规模较大非公有制企业建团、直接联系指导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数量三个方面与团中央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区县团委经常性联系、推动工作的比例较低。

  3.个别区县建团质量明显较差。检查中发现有4个区县已建团组织消亡率明显偏高,座谈会到会率明显偏低,靠前指导工作、开展团干部培训、组织区域性牵动性活动、提供资源支持等工作推动情况明显较差。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总体上按照“区域统筹、行业引领、骨干带动”的思路,继续把握社会机理,探索和完善建团工作路径,不断推进非公企业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一是继续坚持“抓大带小”的工作思路,优先在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中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依托街道乡镇团组织,积极探索微型企业联合建团的有效机理。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逐级推进行业型团组织建设,充分借助行业组织专业优势和工作力量,不断增强团的工作针对性和专业性,努力形成行业共青团工作整体性力量。

  三是积极完善非公企业团组织的领导体制,按规模、分层级扩大团的各个领导机关对非公企业团组织联系面,依托行业型团组织加大对行业所属非公企业团组织的联系管理。

  四是继续深化对非公企业团组织作用发挥的主客观因素分析,探索进一步增强其内在活力的路径和措施。

  五是持久深入抓紧非公企业团组织达标、创优工作,加大工作检查力度,落实地市、区县级团委工作责任,促使绝大部分建立的团组织的工作普遍达标,在此基础上培育选树一大批优秀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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