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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期
(总332期)

 

共青团中央青工部编
2007年06月27日
 

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大会
在河南召开

  6月8日至9日,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联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召开2006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大会暨2007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负责人资格培训班。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刘贵祥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共青团中央青工部部长徐绍川出席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中共三门峡市委书记连子恒在会上致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方面负责人,2006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及部分拟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200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执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与各级共青团组织紧密配合,根据青年成长成才的规律和特点,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人民法院青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青年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克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自从最高法院和团中央2004年发出通知在法院系统部署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来,这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并且逐步走向规范,形成规模,显现出了内在活力和生机,先后涌现出64个全国青年文明号、318个省级青年文明号。三年来的成绩令人鼓舞,但是,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及时总结经验,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不断深入地向前推进。李克同志结合法院实际,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三年多的实践充分证明,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树立法官良好司法形象的有效载体,是培育青年干部的有效途径,必须从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高度来认识、思考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持续发展。二是认真把握创建活动的内在规律,明确思路,整体推进。在法院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是一项新的活动形式。只有准确把握其内在规律和发展要求,按照“立足青年特点、体现法院特色”的工作思路,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客观条件,扎实有效地把创建工作做好。要将创建活动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培养青年法官、青年干部的目标结合起来。三是狠抓创建活动的关键措施,开拓创新,确保实效。要把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基层,加大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力争有更多的集体跨入各级青年文明号行列;要大力宣传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和完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确保活动长盛不衰;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关心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同各级团委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他们的指导和帮助,更好更快地推进法院系统的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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