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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期
(总第309期)

 

共青团中央青工部编
2006年11月24日
 

中青企协九届四次会长办公(扩大)会议
学习座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11月18日,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在重庆召开九届四次会长办公(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座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王晓出席会议并讲话,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讨论了《关于动员引导广大青年企业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意见》(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团中央青工部部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绍川代表中青企协秘书处所作的题为《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与会的中青企协副会长纷纷表示要在协会的团结带领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重要决定,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

  会议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对青年企业家和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为青年企业家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广阔舞台。青年企业家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深远意义,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构筑精神支柱,用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基本规范,把个人奋斗和企业发展的目标统一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历史任务上来。要在中青企协的带领下,更加积极参与“青年企业家西部行”、“东北行”、“老区行”等经贸考察活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开展更多的创新实践,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先锋队。要在中青企协的引领下,更加踊跃地投身青年创业行动、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等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为教育事业、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扶贫帮困等社会事业奉献爱心;要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讲求诚信,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成为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生力军。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设和谐向上的企业文化,努力成为营造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一支中坚力量。

  中青企协常务副会长张良驯主持了会议。中青企协副会长张劲、丁立国、于炼、马泽平、王伟斌、王廷月、王彤宙、王征、王炯、王璞、王灏、邓伟、冯仑、成卓、朱培坤、严琦、张斌、李宁、李明春、陈为钢、陈远东、季缃绮、武力、南存辉、赵海林、敖宏、郭为、高在朗、梁信军、曾钫、曾雁鸣、阙炎和、潘国立等出席了会议。中青企协副秘书长王大军、王明涛、邓文云、邓志军、邓志宝、孙焱、庄振宁、朱雷、宋恒继、张勇、张建功、张林先、张俊生、李正、李婧、杨怀京、汪宏坤、汪健辉、邵军、陈立影、林荣、赵颖、夏春友、柴志坤、贾惠平、高建林、黄涛、潘亚文、魏重航列席了会议。40名中青企协会员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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