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力拓展来沪青少年工作 ●团湖南省委积极探索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长效机制
上海市大力拓展来沪青少年工作
近年来,团上海市委、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把来沪青少年作为重点工作对象,积极探索做好这一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争取党政支持。闵行区委、区政府将来沪青少年实施全覆盖管理服务工作列为2006年度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并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牵头的领导小组,由区青年事务局和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拨出2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二、成立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发展基金。首批200万元的阳光明泉社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来沪青少年群体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实施助困助学工程,开展生存发展调查研究,表彰奖励为来沪青少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以及维护来沪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等工作。
三、健全服务网络。闵行区青年事务局建立专职来沪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纳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专门面向来沪青少年开展工作。同时,设立了“来沪青少年服务站”,配备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和青年干事负责具体工作。浦东新区团委推出了来沪青少年“快速服务通道”,根据需求类别不同,设计了“直接需求、间接需求、特殊需求”三种工作模式,掌握来沪青少年的需求,完善体制外的管理服务网络。
四、培育青少年社团。成立来沪青少年互助组织,提高来沪青少年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动成长的能力。普陀区团委组织一批来沪青少年成立“新上海人”阳光俱乐部,培养一支由来沪青年组成的骨干队伍,参与运作该俱乐部的具体活动,实现来沪青少年的自我管理,也使该俱乐部成为来沪青少年的社区服务机构。浦东新区团组织建立来沪青少年“大家乐俱乐部”,为来沪青少年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并与本地青少年开展联欢、结对活动,促进来沪青少年与本地青少年的融合交流。
五、开展培训服务。针对来沪青年就业难问题,与市慈善基金会共同推出了面向来沪无业青少年的免费培训项目“共享阳光”——来沪青年就业培训行动。在经费方面,一是按照每人3500元的标准,资助学员完成中专自学考试;二是为学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浦东新区团组织与“携手同行”、“启明书社”、“乐群”等民间组织合作,由专业青少年事务社工和志愿者参与来沪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开设“阳光课堂”周末兴趣班和暑托班等项目,为来沪人员子女开设文明礼仪、交通知识、音乐美术、法制常识等实践体验课,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长宁区团委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开展“青春健康”培训项目,为来沪青少年普及生理健康知识,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团上海市委)
团湖南省委积极探索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长效机制
今年,团湖南省委把构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长效机制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立法。今年3月,在湖南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团省委提出的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议案被正式立案。议案建议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父母双方外出打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应明确委托其他人为法定监护人等。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对留守儿童的监管、教育和安全保护等工作出台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二是发展寄宿制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教育,通过学校的规范管理和集体生活,使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经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协调,今后两年内国家开发银行安排10亿元的贷款,改扩建12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三是设立基金。今年4月设立湖南关爱留守儿童基金,目前捐款已超过100万元。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建立辅导队伍,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学习、生理等方面的辅导;建立活动阵地,通过在全省建立图书室、活动室、游艺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场地;开展各类活动,每年定期开展夏令营、少年军校等活动,活跃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亲情热线,开通电话和网络视频,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交流。
四是跨省互动。以“同在蓝天下,共架彩虹桥”活动为主题,加强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联系,共同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今年六一期间,深圳商会将组织专门考察团来湘开展“爱心之旅”留守儿童亲情考察活动。此外,还将与其它湖南农民外出务工较多的省市如浙江、江苏、北京等地的团组织合作,共同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合作行动。
(团湖南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