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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期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编
2006年11月30日
 

党政领导谈青年
工作和共青团工作

●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对湖南共青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史莲喜要求青年为建设和谐天津多作贡献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对湖南共青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1月25日,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在共青团湖南省第十二届六次全委会上发表讲话,对共青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把思想统一到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上来。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抓好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和落实,引领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着力构建和谐湖南。特别要发扬青年敢想敢干的特点,鼓励他们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中有所作为、勇挑重担。要组织广大青年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青年文化活动,重视培养青年文化人才,不断拓展青年文化阵地,为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省作贡献。要支持青年参与民主实践,组织青年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动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青年以实际行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是要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强化服务意识,从帮助解决青少年最关心、最需要、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并在服务过程中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广大青少年的根本利益;要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要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青年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为党的事业培养、举荐、储备各类青年人才。

  三是要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全省各级团组织一定要立足实际,准确把握新形势和青年的新需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从思想上立团、从组织上建团、从队伍上强团,建立健全自我运转能力更强、团员青年参与更广的组织体系,不断提高共青团服务党政、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能力。团干部要利用机会,多学习经济知识,多接触基层、接触实际,为将来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团湖南省委)


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史莲喜要求青年为建设和谐天津多作贡献

  近日,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史莲喜在团天津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广大青年在建设和谐天津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一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切实增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中央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将学习中央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共青团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要深刻理解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必须遵循的六条原则,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和工作重点;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明确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深刻理解加强党的领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广大团员青年要把学习上的收获、认识上的提高落实到平时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切实把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

  二要找准共青团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建设和谐天津中的生力军作用。第一,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促进天津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中建功立业。要围绕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重大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天津更快更好地发展多做贡献;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激发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效;要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动员更多的青少年和社会力量共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要培育广大团员青年健康向上的思想品质和价值追求,为建设和谐文化贡献力量。各级团组织要着眼于人与人的和谐,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着眼于人与社会的和谐,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要着眼于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引导青少年友好、友爱、友善地对待社会和他人,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价值取向。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形成崇尚和谐、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第三,要帮助解决青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建设和谐天津发挥好共青团的优势。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反映广大青年的呼声,努力为广大青年办好事、办实事。要把解决青年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要帮助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技能,搭建就业平台,拓展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促进青年的就业和再就业,通过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培养造就新型青年农民等举措,推动农村青年持续增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通过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开展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他们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要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真情助困进万家”、“手拉手”等工作,为贫困大学生、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其他困难群体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三要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建设和谐天津作贡献的能力。第一,要扩大基层团组织的有效覆盖。要在农村、城市社区和“两新”组织等领域中不断探索青年组织的新形式,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结构相协调、与青年群体变化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增强共青团对广大团员青年的凝聚力和感召力。第二,要创新基层团组织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努力拓展活动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协调各方面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好基层团的工作,使团的工作更加贴近青年、贴近实际。第三,要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制度建设。基层团组织一方面要特别注重抓好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和制度落实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导团员青年不断强化自觉遵守制度和纪律的观念,使团的制度增强科学性、适用性和权威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团天津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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