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青年中心建设意见
●黑龙江省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全面调整配 强村团支部书记
江苏省出台青年中心建设意见
近日,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文明办、团江苏省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青年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文明办和共青团组织,大力推进青年中心建设。
在推进组织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增强青年中心的内在活力。一是要加强理事会建设,充分发挥理事的骨干作用。理事会要广泛吸收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党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青年社团的负责人和其他有影响的青年能人进入理事会,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服务青年的积极性和优势。二是要建设高效稳定的秘书处,保证青年中心的日常运转。秘书处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可以通过选聘专职人员、招募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等多种形式。三是要坚持以会员制为基本形式,有效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鼓励个人会员参加一个或多个社团,为会员创造更多的接受服务和服务他人的机会。引导会员在青年中心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切实保障他们对青年中心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四是要培育和发展社团,形成青年中心工作的支撑力量。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青年群体和青年的多种需求,在青年中心大力组建各类协会、俱乐部等青年社团。通过多种方式和必要程序,把区域内已有的各类专业经济协会、中介服务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兴趣小组等青年社团作为团体会员吸纳进青年中心。加强对青年社团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帮助他们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壮大。
在构建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增强青年中心的服务能力。一要围绕青年需求,大力开发服务项目。要按照“政府委托、中心承办”的方式,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青年中心实施青年发展项目,加强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项目合作,实行订单购买、合同管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互惠双赢。要组织青年中心的团体会员和下设的各类协会,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活动,提高青年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二要适应青年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要强化青年卡、创业卡的服务功能,发挥规模效应。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逐步实现青年中心工作和项目的联网,为青年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帮助。三要善于整合社会资源,着力巩固物质依托。要努力将青年中心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有关扶持青年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广泛开展城乡互动活动,发动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和青年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结对支持城乡青年中心建设。四要建设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提高工作水平。一方面可以采取以专职社会工作者为骨干、以志愿者为主体的队伍模式,大力扩充和发展工作力量;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工作骨干的后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动员组织、项目设计、公共服务、协同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并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逐步提高青年中心的工作水平。
(团中央青农部)
黑龙江省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 全面调整配强村团支部书记
近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和团黑龙江省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在全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全面调整配强村团支部书记。
文件指出,各级民政、团委要积极协助村民选举委员会开展工作,组织、动员具备村民委员会成员条件,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较高,带头致富、带领青年致富能力较强,热爱青年工作,群众反响较好的优秀党团员、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农业生产经营能人等参与竞争村民委员会成员职位,最终在全省实现每个村民委员会都至少有1名青年成员,村团支部书记全部由村委会青年成员(或青年委员兼文教卫生委员)来担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文件要求各地民政、团委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工作环节:一是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团县委要专门向县委汇报,统一作出部署,各乡镇要有专门的领导小组,乡镇团委要抽调力量组成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二是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经村民会议或各村小组推行产生。在提名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时,应当有青年人选。三是积极参与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县乡团委及工作组要深入到村,通过召开团员青年会议的方式,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引导广大青年选民依法积极参加村民委员选举,并在提名过程中,通过自荐提名、青年选民联名提名等方式,使胜任村团支部书记工作的优秀青年通过提名成为青年委员的候选人。四是搞好村委会成员确定职位选举试点工作。凡实行村委会成员确定职位选举的地方,应当设置青年委员(可兼任文教卫生委员)职位,在选票设置上应当注明上述职位必须选30岁以下的青年选民,否则选票无效。五是各村在换届选举后推选村民代表时,青年应当占适当的比例。六是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地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工作机构在进行检查验收时,要将有无村委会青年成员、村民代表中青年代表比例等作为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内容。
(团黑龙江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