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问题请加以注意和研究。 一、关于农村的青年生产队的问题。因为春耕生产已经开始,合作社的生产规划都已经确定,如果再发展新的青年生产队,在土地、劳动力以及其他生产资料上作较大的调整和变动,势必要影响当前的春耕生产,因此,应当一律停止发展。 对已经建立起来的青年生产队,应切实检查一下。据我们所知:有一些是比较好的;有一些在组织上、经营管理上和生产上都存在着许多问题;还有不少是有名无实的所谓“挂名队”。为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应当慎重地分别对待,既不要硬着头皮蛮干,也不要一律草率解散。总之,应当将各种情况和处理意见请示党的省、市、自治区委批准后,妥为处理,并请将你们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于四月十五日前一并告诉我们,以便作进一步地研究。 二、关于命名问题。用一定的形式命名,是为了达到表扬先进、鼓励群众和完成一个有意义的工作的目的。因此,不可滥用,也不宜太多,并可考虑建立一定的批准手续。我们应当多做切实的工作,不要滥用“青年”、“共青团”的名称去到处命名。在青年团未正式改为共青团时,今后一般不要提倡以共青团命名。已经以共青团命名的单位,则不要取消。
(195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