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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共青团中央近日下发了《关于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的意见》,并于5月18日召开了全团“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和部署“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杨岳出席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主持会议并部署近期工作。
杨岳指出,社区志愿服务是新形势下共青团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服务人民群众需求的有效载体和促进共青团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团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开展好这项工作。要以“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为统揽,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要广泛发动,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发展团队,提高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化程度;开发项目,提高社区志愿服务针对性、实效性;健全机制,为社区志愿服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他指出,各级团组织要提高对社区志愿服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尽职责促整合,抓重点求突破,抓宣传造氛围,办实事求实效,把社区志愿服务切实抓紧抓好。
据悉,社区志愿服务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级团组织立足社区,协调配合残联、老龄工作和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区“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等形式,依托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点等组织网络,广泛实施了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维护社会治安志愿者“筑城行动”、“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以及大中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社区禁毒志愿者等项目,广泛动员青年及其他社会公众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做出了显著成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社区志愿服务正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服务他人、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

“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会议当天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第一笔捐款,由新疆和玉缘和田玉连锁公司一次性出资100万元设立了“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和玉缘基金”。这笔款项将用于支持社区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理念宣传等工作。
(来源:共青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