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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2 期

 

团中央抗震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编
2008年06月26日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工作

  近日,中国青基会采取五项措施,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工作。

  一是做好捐赠款物的源头管理。坚持所有捐赠款物除个人零散捐款外一律签署捐赠协议。捐赠协议明确捐赠数量、资金划转时间、捐款使用内容,以及捐受双方责任。捐赠协议履行法律审核手续,编号登记存档。所有捐款逐笔登录希望工程捐款管理系统。

  二是做好捐赠款物的财务管理。中国青基会的捐款账户除通过机构网站和募捐广告发布外,在捐赠协议中明确写入资金划转时间和账户的约定条款。在会计账户中设立专门抗震救灾助学捐款科目,做到独立记账,专款专用。

  三是做好捐款援建项目的管理。根据地震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中国青基会全力以赴开展抗震希望小学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实施管理,杜绝项目分配优亲厚友,确保捐款及时用到灾区恢复重建中,确保在新学期开学前建好7.8万平方米教学用活动板房及大型专用帐篷。

  四是做好项目服务成本的管理。中国青基会决定降低在捐款中约定管理费用的比例。凡面向灾区学生资助的项目不约定项目服务和管理费用;在希望小学建设项目上,按照5%或每所学校2.5万元的标准,与捐赠人协议约定项目服务成本和管理费用。如果此次救灾助学项目服务和管理费用出现不足,以自有资金补充。

  五是做好捐款使用的信息发布。在中国青基会网站上公布捐款接受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向捐赠人报告捐款使用和援建项目成果,并根据捐赠人意愿,为其考察捐赠项目提供服务;认真接受国家审计署专项跟踪审计,真实、全面、完整提供财务报告和会计凭证等资料;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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