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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期

 

团中央抗震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编
2008年06月04日
 

团中央召开纪念未保法修订施行一周年
暨地震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讨会

  5月30日,共青团中央召开了“纪念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施行一周年暨地震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讨会”。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中国社科院、人民大学等相关专家参加会议。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团中央抗震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主任卢雍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施行一年来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未保法进行了深入研讨,并重点围绕地震灾后致孤、致残、致贫未成年人的学习教育、心理康复、生活救助、犯罪预防等内容开展了研讨。

  专家们认为,当前社会各界应极力做到适度关注、正确帮助受灾未成年人,避免让其成为“公众人物”而受到二次伤害,并且就灾区孤儿领养问题、建立心理咨询和辅导的长期机制、社会救助的重点等问题发表了看法。

  卢雍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过去一年里,团中央联合相关部门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深入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大力宣传,积极推进,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卢雍政强调,针对地震灾区未成年人保护的特殊性,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一要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参与做好当前和中长期救助保障工作。二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学生尽快复课,深入开展援建“抗震希望小学”、派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展支教、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和“手拉手心系灾区小伙伴”等帮扶活动,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三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做好心理安抚工作。四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针对灾区未成年人的各种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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