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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抗震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新增 组织部、机关党委为成员单位
5月29日,根据共青团抗震救灾工作的需要,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增加团中央组织部、机关党委为团中央抗震救灾工作联合办公室成员单位。其相关职责如下:
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做好抗震救灾“特殊团费”相关事宜;指导灾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树立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典型,适时开展专项表彰工作。
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依据有关部委将要出台的《关于资金物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纪律方面的规定》、《救灾物资分配办法》、《救灾物资使用公示办法》、《救灾物资采购规定》的文件精神,对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依据中纪委、监察部颁布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在救灾款物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