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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推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风尚,共青团上海市委于5月27日始,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系列活动,在市级层面及重点区县,开展以“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单位,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理念的宣传,推动上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市级层面
5月27日当天,上海团市委依托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贴近青年、传播快速的优势,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日视频直播。视频直播活动邀请了上海知名青少年保护专家: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庭长陈建明、虹口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吴亚杰作为嘉宾进行了主题为“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的访谈。访谈由12355上海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法律组组长、上海唐巍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信刚主持。三位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专家,从各自工作的角度畅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果和发展,并回答网友提问,进行网上互动交流。千余网友登陆观看,反应热烈。
二、区级层面
上海各区县团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反响强烈。其中,黄浦、长宁等区结合本区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展开有效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形成了鲜明特色。
1、黄浦团区委联合区青保办、区教育局于5月24日到6月8日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实施《未保法》的主题活动。在区级层面逐级对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校长、书记及专兼职青保干部、全体教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


2、长宁团区委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于5月29日召开“建设和完善长宁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研讨会”。会议主要议题为交流和探讨上半年以来长宁区在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方面的成效及发展构想。团区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代表在会上分别介绍本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共同就青少年社会保护中团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公安系统建立专业化审理及在侦查阶段如何开展外来未成年人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未成年人社会矫治中如何体现有别于成年人的刑期管理和矫正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会议邀请了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市政治文明办、综治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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