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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省委和团中央的领导下,福建共青团始终把非公企业团建作为一项重点、长期性工作来抓,紧贴党政大局,紧跟发展步伐,大胆尝试,开拓进取,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我们坚持“三个”原则、实施“四项”制度、采取“五项”措施、建立“六种”模式,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青年群众性社团组织,不断扩大共青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有效覆盖,着力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截至2006年12月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14-28周岁青年703170人,团员165487人,团青比例为23.54%。泉州市还被团中央列为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重点市和全国团建创新试点单位。
一、坚持“三个”原则,是推进非公团建的首要前提
一是坚持“党建带团建”。全省各级党团组织高度重视和加强非公团建工作,形成了“党建带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在全国较早下发《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暂行办法》后,今年3月份又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依靠各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解决问题,加强协作和配合,形成强劲的工作推力,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表彰。
二是坚持扩大非公企业团工作的有效覆盖。我们从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联系青年、最大程度地凝聚服务非公企业青年群体的要求出发,扩大对非公企业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按照“数量适度、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探索创新建团模式,采取龙头企业带建、行业联建以及依托街、镇青年中心等方式建立联合团组织。同时加强非公企业团员青年的组织化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青年社团等团的外围组织,依托它们开展贴近青年的各类活动,形成组织和活动双重覆盖。如厦门团市委尝试“贴心人”青春服务站点工作,建立了面向工业园区、进城务工青年集中区、重点工程的站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既保持与非公企业团员青年的紧密联系,又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员工实际需求的困难。
三是坚持服务青年与服务企业双赢。在组建过程中,我们坚持团建工作和企业发展、服务青年互促共赢。非公企业团组织“建起来”只是起步,最重要的是“站住脚跟、发挥作用”,工作方式由“管理为主、服务为辅”向“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服务青年建功成才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为企业培养举荐青年人才,鼓励引导团员青年向企业提合理化建议,参与企业决策,搭建团员青年与企业业主之间的良好沟通、协调平台,畅通团员青年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促使青年与企业共同成长发展,不断拓展团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二、实施“四项”制度,是推进非公团建的重要保证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以各团市(县、区)委为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区)团委干部每人挂钩一个乡镇(工业园区或开发区),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任务、完成期限要求,确保实现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团组织全面覆盖。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了各级“五四红旗团”、“青年文明号”等各类先进青年集体与非公企业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实现典型示范引导。
二是实施定期通报制度。根据各市(县、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团建工作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省、市、县(区)三级团组织实行团建工作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非公企业团建工作台账,于每月底将当月组建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推进计划上报上级团委组织部,没有按要求达到工作目标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团省委每季度进行专题分析并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强化考核制度。各地团组织加强与当地组织部门协作配合,将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检查、考评,切实履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下级团建工作适时组织检查,推进工作落实。我们把非公企业团建工作作为基层团建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评比表彰先进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是建立健全团员青年服务企业的竞赛机制。各级团组织从企业发展入手,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开展科技攻坚、生产突击、劳动竞赛、节能降耗、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如泉州团市委举办的围绕“三个一”(一句广告词画、企业发展献一策、一个促销手段)活动、“我为企业开拓市场出点子”活动、“三比一包活动”(比质量、比时间、比效率、包产到人)全厂性的青年技术大比武活动。同时,各级团组织充分利用活动阵地,以小型、多样为原则,在周末、节假日或工余时间,开展征文、卡拉OK、游园、交谊舞培训、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了青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如泉州石狮团市委创办刊物的《打工文学》杂志,吸引了广大务工青年。
三、采取“五大”措施,是推进非公团建的有效手段
一是开展非公企业建团竞赛。各地团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公企业团建竞赛活动,在工作园区间、县与县之间、企业与企业间进行评比竞赛,形成了良好的竞赛氛围。同时注重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在组建进度上,既比单独组建率,又比有效覆盖率;在组建质量上,既重团建规范化建设,又重团的活动机制与成效。
二是挖掘团内资源,形成带动辐射。我们充分整合团内各类资源,要求省、市两级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企业率先组建团组织,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如厦门团市委率先成立了非公企业共青团组织联谊会,开展了青企协会员企业团组织大型联谊活动,以联谊会的名义向全市非公企业团员青年发出“融入组织找依靠,化零为整、携手共进”的倡议,取得了很好示范引导作用。
三是开展评先选树典型促团建活动。各地团组织结合实际,在全市(县、区)、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开展青年参与面广、企业支持、社会反映好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活动影响面,提升活动层次,广泛吸引团员青年参与、关注团建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如泉州团市委开展了“十佳杰出务工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是灵活选用配备非公企业团干部。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来选用团干部:(1)选派挂职团干部。选拔大中专优秀学生干部定点到工业区、居委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团(工)委副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泉州团市委于2004至2006年连续三年招募了218名大中专学生团干部,培训后由团市委统一任命为企业团组织书记助理,安排到非公企业团组织进行暑期社会实践。(2)选派兼职团干部。工业区、企业团委(团支部)书记由镇团委委员或村团干兼任。(3)增设后备团(支)委。针对个别非公企业团干部流动快的情况,在团组织换届时,增选1-2名后备团(支)委,保证团支部工作的连续性。(4)公开选拔团干部。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团组织,采用民主推荐、联推竞选、直选等方式,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干部选拔渠道。如莆田市荔城区第一次尝试在非公企业海选了一名团委书记。
五是提供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经费保障。各级团组织与当地的组织、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非公企业团建专项经费和财政经费支持。同时返拨非公团建工作专项团费,要求各市(县、区)团委对需上缴的30%团费返还给基层团委,作为非公团建工作经费。
四、建立“六种”模式,是推进非公团建的有益尝试
根据“宜独则独,宜统则统”的原则,采取“建、联、挂、靠、派、统、跨、升”等组建模式,灵活设置团组织,不断扩大非公企业团组织的覆盖面。
一是独立组建。符合《团章》建团要求的中小型企业单独建立团支部或团总支,归属镇级团委管理。规模以上的大型企业单独设立团委,归县一级团委管理。
二是联合组建。企业联建,即在2个以上企业联建团支部,各企业设立团小组。乡企(村企)联建,在尚不具备建团条件的企业,归入属地乡镇直属机关团支部或村团支部,在企业设立团小组。如惠安县推行“强村带企”的方法,该县崇武镇十二个村团支部全部升格为团总支,在辖地企业建立团支部,使农村团组织建设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三是工团共建。在一些工业小区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依托企业工会,工团共建,分工合作,共同活动。
四是片区组建。在经济开发区、集团公司建立团委,在下属企业建立分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成立青年工作联谊会,对团组织一时难以进入的企业通过成立青年联谊会等青年社团组织,延伸工作手臂。把尚不具备建团条件的企业中的团员,归入属地镇(村)或社区团组织管理。
五是行业组建。即在“行业相似,地点相近”的企业中建立团组织。龙岩长汀腾飞经济开发区根据行业分布,分别组建了针织团委、轻纺团委和食品团委,都隶属于开发区团工委。
六是外围组织覆盖模式。发挥团的外围组织作用,以青工社团形成对工业区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如厦门集美区建立了机电工业集中区青工服务中心和后溪西部工业区青工服务中心,以理事会的模式,广泛吸纳所辖工业区内的团员青年,通过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组织活动,达到有效覆盖。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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