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服务能力建设,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团工作运作方式的创新,实践“决策民主化、工作项目化、推进社会化”的工作理念,团海宁市委在各直属团组织中积极探索实施共青团工作项目化运作方式。
项目就是有一定目标和期限的阶段性任务,主要特征是利用包括项目论证、规划、监督、实施、评估等项目管理机制去运作和监管,以固定的项目资源和负责人来保证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这与传统的共青团工作的运作模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项目选择上需要把握以下四个要求:
一是项目的选择要寻求党政中心、社会关注、青年需求和团组织能为的结合点;二是项目的选择是注重基层组织、活动阵地、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等团的事业发展的基础点;三是项目的选择要突出切合实际、多中选优、优中选精、寓意深刻、喜闻乐见的活动重点;四是项目的选择要注重阶段性、系列化、长远性、操作性的一体化。
共青团工作项目化运作共分三个实施步骤进行:1、项目申报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中旬),各直属团组织可根据团市委08年度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或本单位08年度团工作要点,选择1—2个项目进行申报;2、项目论证阶段(3月中旬至3月下旬),由市共青团工作项目化运作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现实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估,经团市委常委会研究后确认各单位项目进行立项;3、项目实施阶段(4月初至12月上旬),各项目负责单位按照项目计划书,进行项目实施;4、项目验收阶段(12月),要求各直属团组织在项目完成后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化运作领导小组递交结项报告,对项目执行情况作出全面、系统、详尽、完整的总结,并提供相应的文字、图片等资料。项目化运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定,并对优秀项目进行表彰。
同时,共青团工作项目化运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团工作年度考核,作为2008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