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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组织企业代表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7年12月05日
 

  日前,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杭州市青年联合会、杭州市农村青年兴业带头人协会联合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培训讲座,邀请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研究课题组成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许建宇副教授为广大会员企业解析《劳动合同法》。

  今年6月29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旨在规范用工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法律,却被一些企业所误解、曲解、甚至抵触,采取违法裁员、重签劳动合同、转为劳务合同等行为来规避《劳动合同法》。为了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帮助企业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杭州市青年联合会、杭州市农村青年兴业带头人协会联合举办了此次活动,西子联合控股、娃哈哈集团、三替集团等126家会员企业的近200名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长武长虹主持了会议,许建宇教授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合同期限、经济补偿金、违约金支付立法变化、主要条款等内容作了系统讲解,让会员们对《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有了清晰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既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指导性,又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在认真听取了许教授近三个半小时的讲座后,大家依旧兴致高昂,纷纷利用最后的提问环节向许教授请教相关问题,直到整个活动结束后,仍有不少企业代表围着许教授要求答疑解惑。

  通过此次培训,更多的企业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发展和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可能在实施之初会给企业带来一些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则是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一次重大转变。企业对待员工应从压力式管理转向激励式管理,由不平等管理转向平等管理,让“三六九等”的分工方式以及“同工不同酬”的用工现象逐渐消失,在初次分配中更多地体现公平的原则。《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要调整自身不适应之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此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依照该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劳动者对企业的认同感,提高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团杭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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