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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省青年文明号的创建、评选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推动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DB33/T670-2007)于2007年11月26日批准发布,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中央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服务全国工作大局而实施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涉及的部门领域多、行业面广,因此不同领域的集体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重点各不相同、创建过程存在很大区别,在《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出台之前还没有一个统一、具体、细化的创建管理标准。我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已经14年,目前已在23个行业开展联创,全省共有各级青年文明号单位数万家,其中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上千家。尽管团中央和团省委都下发了评选的管理办法,但比较原则,存在着“定性较多、难以定量”的弊端,在实际操作中尺度难以把握。《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地方标准的出台将使各争创集体的创建活动有据可依,考评的指标更科学合理,具体细化,使评选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是我省首个由共青团组织制定地方标准项目,也是省地方标准制定在精神文明意识形态领域的尝试。该标准以共青团杭州市委为第一起草单位,用了近两年的时间,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大规模调研,召开数次创建集体的座谈会,发放上千多份的征求意见,收集了五百多条建议,十易其稿,最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进行审定,现已正式批准发布(文本可在浙江省技术监督政务网www.zjbts.gov.cn下载)。
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是在结合我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实际现状和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主要规定了浙江省内各级青年文明号的参评资格、评定程序、创建流程、创建标准和青年文明号监督管理等要求,适用于浙江省内省、市、县(市、区)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过程。按照窗口服务、生产班组、后台服务/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等五大类分别提出创建要求,具有较高的普适性、科学性与先进性,在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工作中属于首创。该标准为全省青年文明号管理的规范工作树立了新标杆,为全团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提供了新支撑,为共青团其他创评工作提供了成功经验和发展方向,该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将对我省基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利于“青年文明号”这块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品牌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