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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7年11月05日
 

  一是明确重点,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在普法工作中,把《宪法》、《国旗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与未成年人权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作为法制宣传重点,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今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施行,莲都区司法局、团区委等单位及时编印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中小学校张贴宣传。经常组织人员分批定期上门为在校青少年上法制课,以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授法律常识,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法用法氛围。

  二是健全机制,抓好教职员工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全区中小学校长、政治教师、法制副校长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了教师的的法制教育质量;结合教师素质培训,每年对全区教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及建档考试。

  三是创新形式,组织学生家长法制教育。为进一步增加家长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进一步增强家长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的责任,积极探索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在开展日常课堂法制教育、组织开展法制演讲比赛、举办法制夏令营、法制征文活动等形式的基础上,每年在梅山中学举办了学生家长法制教育讲座。使学生家长应掌握针对教育孩子的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学生家长教育孩子在社会上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在家庭做体贴父母、参与家务劳动的好孩子,在学校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四是巩固阵地,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成效。为增强普法教育阵地的吸引力,巩固普法教育的成效,司法局在莲都普法网上开辟了青少年学法专栏,在城区部分中小学开设青少年法制信箱,让学生通过法制信箱咨询法律常识,反映法律需求,提出维权要求,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五是加强协作,共同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等单位积极抓好监督全区各中小学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的“四落实”。切实通过各种形式,使法规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开展各项活动相结合,与教学实际相结合,保证各项任务落实。

 
(团丽水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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