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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利用队内资源和社会资源,提高我区少先队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全区“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工作,在全国少工委的支持下,依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对口帮扶关系,经自治区少工委与山东省少工委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了“手拉手”结对帮扶关系。结对帮扶内容包括:
一是山东省少工委接收安排新疆农村少先队辅导员到山东挂职锻炼。山东省少工委每年接收自治区少工委派出的5名农村少先队辅导员进行为期1—3个月的挂职锻炼,任辅导员助理。双方将在自愿的前提下,逐年扩大辅导员挂职人数。辅导员的往返交通费有派出单位承担,挂职期间食宿费用由山东省接收单位承担。
二是山东省少工委将选派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到新疆培训农村辅导员。山东省少工委将每年选派2—4名优秀辅导员深入到我区农村地区进行上门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山东省和自治区少工委在培训前共同商定。山东省派出辅导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自治区少工委承担。
三是山东省少工委每年邀请新疆一批辅导员到山东参加培训。山东省少工委在每年举行辅导员培训班时,将特邀新疆20名辅导员到山东参训。辅导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和学习费用由山东省少工委负担。
四是开展地市间、学校间的结对帮扶。山东省少工委将每年为新疆农村少先队组织捐赠一批鼓号队器材、服装。届时,自治区少工委将邀请山东少工委到受赠学校开展捐赠仪式。同时,山东省少工委、自治区少工委还将各确定5个地(州、市)结为互助对子,指导他们确定结对帮扶关系,开展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
五是开展“天山泰山手拉手、鲁新少年心连心”夏令营活动。山东省、自治区少工委协商决定,将从2007年起每年共同组织开展“天山泰山手拉手、鲁新少年心连心”夏令营活动,每年互派30名少先队员参加活动,并结成手拉手好朋友对子。今年暑假期间,自治区少工委将邀请山东省30名少先队员在新疆开展活动。明年,自治区少工委将选派30名少先队员到山东参加夏令营活动,此活动依年循环开展。
山东省、自治区少工委协商决定,两省区少先队组织的结对帮扶工作从今年开始持续到2010年,不因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改变。在结对帮扶活动中,双方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共同探讨建立协商“手拉手”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