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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由广东省团惠州市委、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四川省捐赠的灾区共青团组织和志愿者工作专用摩托车分配成都市9台(其中:MCT125-3型4台、MCT125-5型2台、MCT125-6型1台、MCT150-5型2台)。为加强灾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团省委要求和捐赠方意愿,按照《团市委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团市委印发《关于下拨灾区共青团组织和志愿者工作专用摩托车的通知》,将全部摩托车下拨灾区共青团组织使用:团都江堰市委2台、团彭州市委2台、团崇州市委2台、团大邑县委1台、团邛崃市委2台。
《通知》规定,按照捐赠方意愿,本次下拨的车辆指定用于灾区共青团组织和志愿者工作用车。《通知》要求,本次下拨的车辆必须由受赠地县级团委以单位名义注册上户,相关团委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捐赠车辆免税事宜,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车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