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宝鸡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在市委11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对获得2005-2006年度宝鸡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的宝鸡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等20家单位进行了表彰;研究审议了《关于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意见》;讨论修订了《宝鸡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表彰奖励和管理办法》。
宝鸡团市委书记、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主任郑雅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希望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他强调,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要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发挥工作职能优势,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青少年自护和法制教育、“青少年维权岗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特别是针对社区中的弱势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开展帮教帮扶工作。他还就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开通后,与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建立联动机制的问题讲了意见。希望各级“青少年维权岗”与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加强合作,认真解决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转送的青少年维权个案。他要求,创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完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动态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系统、各部门工作资源的整合,不断提高青少年维权工作水平,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由宝鸡团市委副书记、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朱小强主持。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受表彰的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代表等4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