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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茂县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关于开展5.12特大地震献爱心捐赠的通知》(茂府办[2008]35号)文件精神,在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干部中将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此次捐赠按照“自愿、无偿”的原则,提倡以捐赠现金为主,各单位要踊跃捐款,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所捐资金会按照《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使用到灾后重建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中。
我们得知这一消息后,内心充满着很强的冲动,想在到达茂县的第一时间,为灾区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但我们是挂职干部,是否能捐呢?带着这个疑问,咨询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得到的答复是:在县挂职的领导干部不做硬性要求,充分尊重个人意见。经过我俩的商议,征求了团县委书记的意见后,为了表达自己对茂县人民的一份心意,毅然决定,每人从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中挤出一百元,表达自己的爱心。
7月11日上午,茂县5.12特大地震献爱心捐赠仪式在县政府广场举行。当我们把装着对灾区人民一片深情厚意的信封投入捐款箱,看到周围的干部群众为我们投来赞许的目光时,我们感受到:没有辜负使命,在灾区的半年一定要为山西人民、为山西广大青年和团干部争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