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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预青办树立服务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注重抓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近年来,县预青办不断加大对中小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 积极协调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文化文物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在中小学校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办公室,全县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聘请了校外辅导员,并通过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青少年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教育、感化、挽救等措施融为一体,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