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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亳州市委组织部、团亳州市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共青团队伍建设的决定》(亳组字2008[37]号)文件精神,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推进机关团组织建设,增强机关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近日,团亳州市委联合市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的意见》(亳直2008[88]号)。
文件要求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的团十六大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纳入机关党的工作总体格局,列入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同奖惩,使党团建设配套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文件确定将利用10至11月份两个月的时间,全面加强市直单位团的组织建设,扩大市直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努力配齐配强市直团干部,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提高市直机关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市直共青团工作的全面活跃。具备建团条件的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团组织,消除市直单位团建工作“空白点”,选配好团干部,开展好团的各项活动。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将于11月底组织人员对市直单位建团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同时,文件确定今年机关党建年度考核将把团建列入考核内容,对应建未建立团组织的单位,党建工作不得评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