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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青办联发[2011]3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
活动时间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推动少先队学科建设,为国家层面制订政策提供依据,为广大基层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争取更好的条件,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少先队活动时间情况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国各地部分小学、初中。

  1.根据国家统计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09年12月31日),在各省级行政区划中,由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少工委办公室随机抽取一半的地级行政区划。在抽中的地级行政区划中,随机抽取一半的县级行政区划(含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区,见附件1)。

  2.县级行政区划内的小学和初中采取分类随机抽样方式。区县团委、少工委在本地全部小学和初中名单中,抽取8所小学、2所初中,要求涵盖少先队活动开展较好、一般等不同层次的学校。其中,城市各区抽取的全部为城市学校;其他县级行政区划抽取1所县镇小学、7所农村小学、1所县镇初中、1所农村初中(西藏、新疆学校数量可减半)。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网络问卷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问卷调查。各级团委、少工委组织中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网填写。(或从“中国少先队网”底部“网络调查”栏目进入),密码:1013。问卷采取不署名方式填写(样式见附件2)。时间为3月24日至31日。

  2.实地调查。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将结合区域状况和少先队工作情况,到部分地区的中小学校开展实地调查。时间为3月25日至31日。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级团委、少工委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认真落实,务必于3月31日前按照规定数量组织本地小学、初中大队辅导员登陆网站填报信息。

  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能够反映实际情况。填报内容本身不作为对各级少先队工作的考核依据。

  3.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将到部分地区开展实地调查,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联 系 人:罗双武
  联系电话:010-85212357 13466589979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联 系 人:韩 攀
  联系电话:010-85212658 13552897925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联 系 人:潘 昊
  联系电话:010-85212090 15810173193

  附件:1.抽样的县级行政区划(下载
     2.少先队活动时间调查问卷(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

 

(2011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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