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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10]53号
 
关于发放四类青年群体
《思想引导大纲(附案例集)》和
《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电教片》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关于在全团开展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将四类青年群体《思想引导大纲(附案例集)》和《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电教片》(均以DVD形式)发给你们,请在本区域(系统)团组织中做好《大纲》和《电教片》的复制发放工作,并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加以应用。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类《大纲》和《电教片》的发放范围及方式

  (一)发放范围

  1.《大学生思想引导大纲》发至各省级、地市级团委,各高校(大专及以上,含民办)团委;

  2.《企业青年思想引导大纲》发至各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团委,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团委;

  3.《进城务工青年思想引导大纲》发至各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团委,进城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两新组织团委;

  4.《农村青年思想引导大纲》发至各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团委。

  5.《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电教片》发至各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团委,各高校团委,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团委,进城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两新组织团委。

  (二)发放方式

  采取逐级复制、发放至各自直属团委的方式。

  1.团中央:

  (1)负责制作供全国各省级、地市级、县级团委使用的《大纲》和《电教片》光盘母盘;

  (2)将以上光盘发至各省级团委。

  2.省级团委:

  (1)将团中央提供的《大纲》和《电教片》光盘发放至本省内各地市级团委;

  (2)将有关类别《大纲》和《电教片》光盘复制并发放至本省级团委直属的高校团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团委、进城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两新组织团委。

  3.地市级团委:

  (1)将省级团委下发的《大纲》和《电教片》光盘发放至本市内各县级团委;

  (2)将有关类别《大纲》和《电教片》光盘复制并发放至本地市级团委直属的高校团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团委、进城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两新组织团委。

  4.县级团委:

  将有关类别《大纲》和《电教片》光盘复制并发放至本县级团委直属的乡镇团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团委、进城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两新组织团委。

  二、学习运用好《大纲》和《电教片》

  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大纲》和《电教片》,深刻领会《大纲》中提出的主要观点、思想逻辑和基本方法,深入了解《电教片》中阐述的分类引导青年的工作背景、目的意义和内容方法,并积极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基层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青年积极宣讲《大纲》的相关内容。要特别注意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大纲》的内容充实、转化、“翻译”成更丰富的素材和生动的语言,使之更易于青年理解和接受。团的领导机关的干部要积极利用到基层指导工作等各种机会,直接面对一线普通青年,将《大纲》中的内容与青年开展思想交流和碰撞。

  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分级分类培训团干部、团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新任团委书记培训、团的领导机关年轻干部学习交流会等各种载体,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大纲》和《电教片》,提高做好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的能力。

  三、注意事项

  《大纲》和《电教片》是共青团系统内部材料,主要供团干部在开展引导青年工作时使用,不宜直接提供给团员青年。要严格按照范围发放,禁止对外传播,禁止上网。

  《大纲》和《电教片》的发放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宣传部。

  联系人:张松青
  联系电话:010-85212199
  地  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宣传部思想教育处
  邮  编:100051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12月1日

 

(2010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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