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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编
2009年04月10日
 

2009年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举行

  4月10日上午,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召开“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主任卢雍政、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司长毕雪融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9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计划派遣万名左右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0日,志愿者服务期由1-2年调整为1至3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今年起参加西部计划并在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各地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地方项目的实施规模。

  卢雍政说,西部计划始终是一项以育人为导向的工作,一直引领青年在参与志愿服务中增强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青年学生到西部基层就业创业,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成长成才。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国内就业形势压力很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尤为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级团组织和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力以赴、全身心投入,做好2009年西部计划各项工作。卢雍政强调,要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突出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特性,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感受新西部、体验新生活、实现新成长,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青春主旋律;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负责任的精神深入推进西部计划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工作领域,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切实抓好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与相关专门项目的政策衔接。

  李勇要求,2009年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生活待遇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志愿者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统一提供志愿者培训、体检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的费用,对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志愿者,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偿还政策。李勇强调,各单位必须加强经费管理,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西部计划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2009年西部计划将实施11个专项行动。新启动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向2206个西部地区县级团组织各选派1名志愿者,工作内容主要是协助开展基层团建和基层工作、青年就业创业和青年志愿者等工作。该专项行动主要在本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也可适当在本省生源(在其他地区就读但户籍是本省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还将从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择优选拔。将2008年开始实施的西部计划抗震救灾专项行动更名为灾后重建专项行动,招募志愿者到地震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专项行动。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徐晓主持会议。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侯宝森在会上宣读了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关于表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优秀志愿者”的决定》。全国远程办、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西部计划高校、服务县项目办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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