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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暨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
4月12日,宁夏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在银川召开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郝林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各市、县(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综治办主任、团委书记及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年来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了当前自治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会议首先听取了自治区团委负责人代表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作的工作报告。报告认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与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宁夏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机制进一步形成、教育实效进一步凸现、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维权网络进一步健全。但同时宁夏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立足于“大权益”,着眼于“大预防”,围绕重点群体,推进重点项目,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教育服务,切实代表和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具体利益,推动宁夏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郝林海在讲话中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是一项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工程,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自治区各级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职责,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以点带面,综合防治,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开创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表彰了首届宁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对自治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行了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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