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正文
第5期(总第145期)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7年05月11日
 

2007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

 

  2007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以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着眼大预防,做好青少年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重点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层基础,为维护青少年权益,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年”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巡讲,制作辅导材料、音像制品,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按照“五五”普法要求,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依托学校、社区的工作平台,拓展“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面向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开展参与式实践性的法制教育。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不断创新教育方式与教育载体,丰富教育资源与教育内容。发挥好青少年宫、青年中心、法制教育基地等阵地的作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进社区、雏鹰争章、十八岁成人仪式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少儿文化建设工程,提供健康的网络信息、报刊、图书、音像制品和活动场所等文化产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推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工作项目。围绕校园及周边治安、义务教育、网络环境、家庭监护等与未成年人成长密切相关的领域,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双合格家庭”宣传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广泛开展“为了明天——青春自护行动”、远离网瘾行动等活动,实施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自我保护教育项目。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基础性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积极争取各级党政支持,做到未保工作有人负责、有专项经费。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职能,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实行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对各地未保工作的评估和考核。适时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情况,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切实抓好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

  深入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研究制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办法》,启动“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强力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其救助保护、工作示范、功能辐射和培训交流等作用。以深化“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为重点,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专职社会工作者等广泛开展关爱流浪未成年人活动,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整治打击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建立整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做好关心和服务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针对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解决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缺乏照顾和亲情缺位带来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问题。采取寄宿制学校等措施,有效保障他们平等的教育权利。促进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之家等建设,解决他们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等实际问题。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结合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活动等,多渠道开展关心帮扶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

  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继续在重点城市推进“为了明天——全国大中城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项目”。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信息统计和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全面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切实强化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和服务。

  做好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和挽救工作。及时掌握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动向,组织基层社会力量及时干预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倾向。制定加强和改进工读教育的有关政策,推进大中城市工读学校建设工程,切实把工读学校办成教育、矫治、挽救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阵地。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加强青少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禁毒宣传教育。

  三、实施“青少年法制建设计划”,做好青少年利益协调和诉求表达工作

  收集和反映青少年呼声。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引导青少年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利益需求。利用各部门基层单位广泛联系青少年的优势,鼓励青少年通过组织渠道向党和政府有序地表达诉求。通过热线电话、来信来访、调查研究、网络交流、听证会等多种方式,体察青少年社情民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建立青少年诉求反映和解决机制,分析研究青少年重要的、共性的诉求,及时加以解决或向党委政府反映。

  推动青少年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研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制度体系,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立足本部门实际,在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更好地兼顾青少年的利益,注意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修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地方性实施条例。制定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在已有少年司法制度基础上,改革不适应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程序和司法观念。建立完善综治、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

  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监督和宣传。坚持依法办事、执法必严,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措施。联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涉及青少年利益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发挥行政监督、群团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发现、批评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加以查处和解决。

  四、实施“12355维权行动”,做好青少年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工作

  积极解决青少年侵权案件。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作用,认真接听、接待青少年来人、来电和来信上访,建立案件分转、信息反馈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各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积极承办12355青少年服务台转送的案件,对于涉及多部门的案件,主管单位牵头负责,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广泛动员律师、心理咨询师、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为青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维权服务。

  做好青少年矛盾调处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掌握青少年苗头性问题特别是敏感问题的舆情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及时处置。运用咨询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青少年的投诉请求,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把青少年矛盾化解纳入党政社会矛盾调处的工作体系,积极开展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做好与青少年有关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动员组织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针对非法经营的网吧和游戏厅、淫秽色情网站、不良“口袋本”图书等非法出版物、毒品等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打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困难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坚持从解决青少年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帮助他们解决在创业、就业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全面深化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春风行动等活动,切实为进城务工青年、经济困难学生、下岗失业青年、农村贫困青年、残疾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带子女等群体排忧解难。

  五、大力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大力推动基层达标争先,积极构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示范创建工作体系,完善创建标准和创建办法,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队伍建设。联合有关部委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采用政府或社会团体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招聘具有一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能力的专业人员,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青年中心和志愿者工作站为依托,招募工作能力较强、热爱青少年工作的人员,面向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帮助和服务。特别是发挥“五老”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促进预防工作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开展。

  积极参与农村平安建设。深入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建立农村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机制,减少防范空隙,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针对非法经营的网吧和游戏厅、淫秽色情网站、不良“口袋本”图书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向农村延伸的状况,加大对农村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积极参与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把农村青少年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广泛整合社会资源,联系影视、报刊等传媒,建立“为了明天工程”宣传平台。综合利用电视、晚会、有线传媒、公益宣传品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选树并宣传一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进一步扩大“为了明天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障。围绕当前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依托各级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等专业力量,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检查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多方募集“为了明天工程基金”。加强与国内外社会组织合作,通过项目化管理和运作的方式,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各级“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站”的建设工作。

 
 相关链接: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 第10期]上海市积极拓展预防来沪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2007/05/18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 第9期]天津市选派优秀教师到社区专职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广东省兴宁市倾心挽救未成年人罪犯   2007/05/18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 第8期]吉林省实施未成年服刑人员志愿帮扶行动启动   2007/05/17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 第7期]宁夏自治区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   2007/05/17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简报 第6期]曾喜祥同志在福建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07/05/16
<%@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language="java" import="java.util.*,java.io.*"%> 中国共青团
   版权所有: 共青团中央      信息编辑: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信息与技术处
 
E-mail:gqt@gqt.org.cn      地  址: 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