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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创建“青少年维权实践帮教基地” 开创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新思路
近年来,青岛市城阳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迅速增加,目前城阳区外来人口达30余万人,其中大部分是进城务工青年。他们为城阳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与此同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也成为城阳区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城阳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立足实际,不断探索新思路,整合社会资源,在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实践帮教基地”,走出了一条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群体预防犯罪和维权帮教的新路子。
一、创新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参与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
据统计,城阳区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当年批准逮捕人数的80%左右,这其中进城务工青年犯罪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80%以上。进城务工青年犯罪大多是涉嫌盗窃数额刚过起刑点和单一的临时起意抢劫犯罪,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如果批捕,很容易在看守场所受到其他嫌疑人传染成为“职业罪犯”。如果不批捕,由于进城务工青年在本地没有亲属和长期固定的居住地,缺乏对其进行教育引导的主体和载体,帮教措施就不能落在实处。针对这一状况,城阳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经过反复论证,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青少年维权实践帮教基地”的设想,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区内具有良好资质和维权帮教条件、团组织健全、进城务工青年人数众多的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考察,在自愿的基础上,分别在青岛华东电缆有限公司、青岛铁路客车卧铺制造厂有限公司、青岛佳元集团创建了两个“青少年维权社会实践帮教基地”和一个“新城阳人”维权基地。
二、完善机制,整合各方职能构建全方位的维权实践帮教体系
维权基地建立后,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立足实际,将帮教工作分为三个环节,确定了各自的职责,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开展维权工作,既各尽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机制。
(一)预防教育环节,集中宣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
预防教育环节是在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进城务工青年中进行,采取集中宣传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在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公寓和企业中开展集中宣传,开通维权服务热线,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辟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编写专门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律宣传读本,免费向进城务工青年发放;二是针对发案单位开展以案释法教育,用进城务工青年身边发生的案例开展教育,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二)帮教改造环节,定点帮教与结对帮教相结合
一是区检察院对涉嫌盗窃数额刚过起刑点和单一的临时起意抢劫犯罪、有帮教可能的进城务工青年嫌疑人,尤其是未成年嫌疑人尝试不捕,并根据自愿和“三个不能”的原则,即没有家庭配合的不能、品行调查不合格的不能、年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帮教对象,安排到“青少年维权社会实践帮教基地”进行帮教一年。二是建立帮教基地的企业安排帮教对象参加企业生产,与企业职工同工同酬(每月600余元左右报酬),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帮教对象的联系人。三是共青团组织根据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安排团干部、志愿者与帮教对象结对,对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完成自我改造。自三个基地创办以来,已有九名进城务工青年在基地接受帮教。
(三)监督考察环节,帮助就业与依法处理相结合
在为期一年的帮教期内,城阳团区委、区检察院参与帮教的工作人员以及企业的联系人组成监督考察组,对帮教对象在企业中的工作、生活和改造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和评估。对适宜帮教,改造情况良好的进城务工青年,城阳团区委将免费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帮助他实现就业,重返正途;对在帮教期间仍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年,城阳区检察院将取消其接受帮教的资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三、务求实效,实现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新发展
维权基地的建立,实现了维权主体、维权阵地、维权形式的三大转变,为城阳区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一)维权主体由单一分散向多元联合转变
维权基地建立后,将城阳区内的部分企业纳入到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的体系中,为维权工作注入了新的社会力量。同时,维权基地的建立,发挥了共青团、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组织在各自领域内的工作优势,形成了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的新合力。
(二)维权阵地由临时向固定转变
“青少年维权实践帮教基地”的建立经历了从临时到固定的发展过程。帮教基地的建立,使得帮教基地的运作具有了长期性、经常性和制度化的特点,充分整合了社会资源,提高了帮教基地开展帮教工作的水平。
(三)维权形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
维权基地的建立,实现了法律教育、思想教育、情感教育与劳动教育的结合,为帮教对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自我改造的机会。检察机关根据进城务工青年违法犯罪的具体情况,安排他们到维权基地进行帮教。企业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提供与企业职工同工同酬的待遇,并进行劳动教育。团委安排人员,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企业安排的联系人关注其日常生活和工作,对其进行情感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