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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期(总第129期)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6年09月29日
 

天津市采取有效措施
着力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问题

  为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困难、就学困难、教育管理等问题,天津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天津”的要求,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共同开展了“为了明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由市预青办牵头,积极组织、大力协调有关管理、教育和服务部门,着力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到关注、关心、关爱这一弱势群体,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教、管理工作纳入了《2006年天津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各区县摸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底数,制定科学的帮教措施,认真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和管理工作,使他们有人养、有人管、有学上。各区县按照要求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据统计,2005年天津市共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926人,其中父亲或母亲抚养(父母一方服刑)449人,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承担抚养292人,社会抚养185人。对此,各区县设立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档案,实行区(县)、街(乡、镇)、社区三级档案管理,并按照因人施教、对口管理的原则,逐人建档立卡。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资助和服务。一是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心理咨询室,聘请资深的教师和经验丰富的思想教育工作者,定期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沟通并进行教育引导。12355青少年心理与法律咨询热线的心理咨询师和律师经常走进社区,通过开展“为了明天——青春自护”等活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宣讲社会主义荣辱观、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自我保健等方面的知识、青少年心理问题的预防及应对措施、如何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等问题,培养他们健康成熟的人格品质、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应对挫折的能力。二是进行学习上的帮助。市多所大专院校已经和各区县建立了长期志愿服务关系,定期有数十位品学兼优的学生深入社区,特别针对在校表现较差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他们在学习上遇到的问题,为“贫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义务辅导班”的孩子们因人制宜的开展“一对一”学习辅导,另外通过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组织他们参观大学校园,体验大学生活等,一方面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另一方面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成绩,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吸引他们参加健康活泼的活动,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三是进行生活上的照顾。民政部门对家庭困难、符合国家低保政策的服刑人员家庭,给予优先办理低保手续。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将处于流浪状态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临时救助保护,并加大甄别力度,及时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区。对没有经济来源,寄宿在亲属家里或依靠救济生活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通过开展“我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献爱心”、“志愿者送温暖”等活动,向他们赠送各类生活、学习物品,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今年上半年,各方捐助资金达5万余元,并为100余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了生活费、住宿、探视父母等问题。

  积极给予民间组织大力支持。天津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服务中心(简称太阳村)是在天津爱婴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于2003年4月开始筹建的,太阳村以自筹资金为主,依靠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帮助,采取免费集中供养、代养的方式,力求救助一批因父母服刑而导致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让他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维护他们应该得到的生存及受教育的权力,最终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目前,太阳村已收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18人,已有4人长大成人走入了社会。为积极扶持太阳村的发展,民政、司法部门专门捐送了电脑和图书、桌椅等学习生活用品。市体育局在“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向太阳村的18名特殊孩子捐赠了体育器材和体育健身活动经费。各大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响应“天津太阳村种植园果树认领的倡议”,联合开展了“用心铸就明天”的捐款认植活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多所大学的在校生轮流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到“太阳村”为孩子们补习功课。区综治、预青办不遗余力地支持“太阳村”的建设,有困难就帮,缺什么就补,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上都给予“太阳村”大力支持,努力把“太阳村”建成爱的家园,促进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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