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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期

 

团中央权益部编
2007年08月24日
 

安徽省政协共青团、青联届别组关于
淮南市贯彻“两法两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前,安徽省政协共青团、青联界别委员一行团省委相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在淮南市就当地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工作进行调研。调研期间,委员们听取了淮南团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田东法庭、市未保委法律服务部等部门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淮南市二十三中、田东法庭、公园街道及西苑社区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淮南市贯彻落实“两法两条例”的主要做法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工作机制。淮南市于1994年11月成立了淮南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27家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委员,在团市委设立了市未保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县也全部在1996年之前建立了未保组织。2000年,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20多家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和由团市委牵头的全市青少年法律宣教领导小组。每年都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意见,每年对各区县工作进行两次检查。2000年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意见》。建立了培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不同系统、不同行业的维权干部进行学习、交流。建立了经费保障制度,1999年建立了淮南市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并制定了《淮南市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市财政拨付资金5万元作为日常办公经费。实行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动态管理制度,开展了“淮南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淮南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保护未成年人杰出(优秀)公民”、“淮南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评选表彰活动。

  2.深入持久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将“两法两条例”列入市“四五”普法重点。淮南市未保委、预防办组织相关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举办少年模拟法庭,少年军(警)校,青少年法制夏令营、集中宣传周、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举办以“两法两条例”为主线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制定了创建标准,扩大了创建规模。全市已建立了30多所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70%的中小学校设立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各地通过以案说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累计培训青少年2万多人次。联合有关部门,依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开展了“送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万家”活动。配合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以青少年“心理阳光”行动为载体,开展心理健康训练,帮助未成年人培养健康阳光的心理状态。开通了“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热线电话,招募专业青年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

  3.大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针对电子游戏机室(厅)、桌台球室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文化市场“三大战役”和秋季“扫黄”、“打非”集中清理整顿。共依法收缴、销毁各种非法、黄色、淫秽书报刊4500多本,收缴赌博性电子游戏机线路板354块,责令25家游戏机室停业整改,取缔无证游戏机室17家,对距离学校200米以内的电子游戏机室限期迁出。针对互联网不良信息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日益严重的问题,开展了“网吧”专项治理行动和“黑网吧”及违规网吧经营状况摸底调查统一行动,发动志愿者和社会监督员共摸清“黑网吧”8个、违规经营网吧13个,全部进行了清理整顿;开展了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活动,启动了淮南市青少年绿色上网工程。通过与网吧业主签订承诺书,建立网吧监督举报热线、聘请“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监督员等方式,净化了青少年上网环境。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对校园周边电子游戏室、桌台球、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各类娱乐场所进行清查,同时依法惩处了一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开展了“新世纪读书计划”活动,组织未成年人读好书,自觉远离不健康“口袋书”。

  4.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全力推行9年制义务教育,坚持将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的义务教育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评估验收,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积极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行动”,开展“爱心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据统计,全市“希望工程”、“爱心助学”已救助贫困学生1万余人,援建希望小学12所。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目前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统39家基层单位参与了创建,同时,将创建工作纳入行业“创优评差”活动机制当中,充分发挥行业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淮南市未保委依托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认真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进行妥善处理。配合公安机关立案破获了奸淫幼女等刑事案件18起,解救被拐卖、被劫持儿童16人;配合检察机关把严厉打击奸淫幼女、拐卖、绑架儿童、伤害、杀害儿童等犯罪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发现案情,及时提前介入,尽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不让案件贻误;配合审判机关建立少年法庭(即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设立特邀陪审员参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在全省首家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法律服务部,招募了15名青年法律志愿者,为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5.形成切合实际的特色做法。实施“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淮南市的一项特色工作。一是建立了工作队伍,全市20个街道188个社区都在摸清社区闲散青少年底数,建立社区青少年动态管理档案的基础上,整合社区资源组建了专抓队伍、志愿者队伍、社会监督员队伍和信息员队伍。二是阵地建设不断加强,各街道社区利用辖区单位和学校的资源优势,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和就业培训基地,2006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律讲座120余场次,先后为近3000名下岗、失业或待业青年提供了培训,其中1600余人成功就业。三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各县区、街道、社区都成立了淮南市“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街道、社区通过“阳光主任”和“四支队伍”,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同时,各社区都建立了“社区青少年阳光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青少年有关工作。深入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是淮南市的另一项特色工作。每年“6.26世界禁毒日”前后,市综治办、市禁毒委、团市委等单位,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和影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体,在社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2005年1月组织专家编写了以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为主题的图文集《远离毒品——青少年禁毒教育读本》,收录了各类常见毒品的实物照片,进一步满足了广大青少年对毒品预防知识多层面的需求。

  二、存在的问题

  1.全社会共同关注意识氛围不浓。“两法两条例”的宣传主要侧重于中小学生,面向家长、面向全社会的宣传不够,社会各届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主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氛围不浓。

  2.基层保障落实难以完全到位。部分城区(县)及多数街道以下的社区未保、预防组织经费普遍没有达到要求,工作人员基本上是兼职,在活动组织协调、青少年思想教育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3.法律法规体系尚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实施至今已经一年半了,与现在的条件环境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几点建议

  1.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氛围。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将进一步加大宣教工作力度,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和各种社会法制实践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选择不同的法律内容、教学方法,使法制教育更便于青少年理解、接受,不断提高他们学法、守法和护法的能力。同时积极开展青少年自护技能方面的教育,向广大青少年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将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在社会宣传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两法两条例”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使未成年人保护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行动。

  2.要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积极整合资源,搭建工作平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各政府部门实现更为紧密的结合,有效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政府的主导、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支持和公检法司、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支持,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各界参与,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要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基层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要进一步督促检查力度,形成督查制度,建立考核机制,有效地推动基层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4.要适应形势变化,做好《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1994年颁布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立法当时所依据的社会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应相应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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