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及最近的将来,我们确实有在国民党内竭诚的和国民党合作之必要。在原则上,当此时期我们与国民党并无主义上政策上冲突之实质;在事实上,或因国民党未能了解国民主义的实质,或因彼此感情的疏隔而有所冲突。于前者(特于对外恢复国权,对内民众的政治宣传及为人民利益奋斗的表示),我们决不能让步,但须依据其党纲与主义以委婉诚恳的态度出之,尽量避免使其恐怖或疑忌的态度与术语。于后者,我们须抑制一切感情并抛弃鄙视国民党之旧观念,努力深入其群众,以期达到国民革命的联合战线之目的。C.P.与S.Y.两中局及国际代表的联席会议,因以上情由,并知道幼稚的国民党初次全国大会,代表分子非常复杂,不愿以希望过奢,致碍我们合作的初幕。所以只议决左列各项最低限度的主张: 一、对于党纲草案,我们大致赞同;惟关于民族主义内容的解释,我们主张是:对外反抗侵略主义的列强加于我人之压迫,对内解除我人加于殖民地弱小民族(如蒙古西藏)之压迫。 二、对于章程草案,亦大致赞同;惟对于实际的地方组织,我们主张应就当地选人,不得由旅粤或旅沪党人遥领。 三、对于政纲议案,我们宜拥护国际代表的八条意见(附后)。 四、对于中央执行委员选举案,我们同选谭平山同志。 五、对于宣传事业,我们应主张于党的主义政策外,须兼及关于人民利害的每个实际问题。 出席此大会的同志们,在每次会议之前,须秘密集议,以便对于上列五项及其他意见,主张一致;更须注意联络国民党之进步分子,使之表同情于我们的主张。 C.P.中央局 S.Y.中央局
①时间是根据文件内容判定的。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