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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本团此后进行的方针
 
中夏 存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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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统同志:
  S.Y.为将来无产阶级革命之主力军,其重要不特不减于共产党,实有过之。弟有意见数项,简约写在下面:
  (一)政策须与共产党绝对一致。
  (二)组织须保持独立。——在前此一年内,S.Y.之糟,无庸讳言。糟之原因,固然办理者办理未善,应负相当责任,然组织未完全独立,亦其一大原因。从前同志皆认S.Y.为加入共产党第一道门槛,几乎是共产党附设的预备学校,凡好一点的分子,皆由S.Y.挑选加入共产党去矣,所余者多未成熟之分子耳。以未成熟之分子而欲使团势扩张与发达,甯非梦呓。况且一个团体必有一种威严,如认为共产党附设的预备学校,威严何存?无怪乎加入者鞅鞅觖望,作工不力。故弟主张前此这种误谬主张应力矫正,凡年长者直接加入共产党,年少者直接加入S.Y.,非俟年龄踰限或有特种原因,不得挑入共产党。又凡已加入共产党者,势不能受两方之指挥,S.Y.应准予除名,必如此S.Y.的分子方可统计也。换言之,必如此S.Y.的基础方固定,组织方独立也。但弟此地之所谓独立,乃指组织,非指政策。并且共产党乃兄,S.Y.乃弟,两者关系须异常亲密一贯,决不可因误会独立之义,而断决亲密关系也。闻兄在京有S.Y.向共产党宣告独立的主张,是何异封建督军向中央政府宣告独立一样,谬误荒唐,莫此为甚,望兄力改之。高明以为何如?
  (三)须绝对注重青年工人运动,相对的注重青年学生运动。——世界各国的S.Y.,其主张与工作,都较共产党如左,而中国乃适与相反,此何故哉?因无多数青年工人在内故也。学生因无经济与阶级的背景,故利害观念不一致;而且所受教育,皆资产阶级的教育,其观念为“德膜克拉西主义”,为“自由主义”,为“安那其主义”;其心理为“发展个性”,为“反对束缚”,为“好名”,为“趣味”,为“怯懦”,为“怕死”,五光十色,无样不备,这些皆与吾人主义与革命精神根本冲突,无怪共产党的主张原不算左,而S.Y.犹望麈莫及也。若青年工人则无青年学生之病,故弟有此绝对的与相对的之主张也。
  (四)须极力注重教育与训练。
  (五)须注重体育与娱乐——关于体育须注重,理由甚明,无庸絮说。至娱乐亦为必要,青年人当此身体发育之会,如无娱乐,往往不能起引他们的兴趣。因枯燥无味的结果,不是发神经病,便是自暴甚至自杀。墨子以自苦为极主义,其道大觳,超人或可为之,非所语于一般群众也。
  (六)须组织一健全有力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以上六端,不过稍引其绪,特写出供兄等之采择。
  
                             弟中夏白 六月三日

中夏同志:
  来信所论各节,弟个人大体极表赞同。本届全国大会开会在即,我们对于各种实际问题都应豫先有充分的讨论,以便大会得一切实解决。中央决定最近几期“先驱”专门讨论内部各种问题,网罗各种不同意见,意即要引起同志的注意,激起讨论的兴趣,使之得一真是真非的解决。今把你的意见发表出来,供同志们公开的讨论,意即在此。
  “政策须与共产党绝对一致”,“组织须保持独立”,此是弟等年来一致的主张,又曾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正式开会决定,弟纵荒唐成性,既在本团之内,又处负责之地,也何敢有“S.Y.向共产党宣告独立的主张”!此种罪名,不知兄何所据而遽加于弟之身?只要是中国共产党为第三国际正式承认之中国支部,本团在少年共产国际指挥之下,则我们两团体间之关系始终应该密切,谁也不得发生任何异议。弟若真有此种主张,就应该受开除的处分。
  不过我以为无论任何中央委员会的进行,都应以大会,或从前中央委员会的正式决定为根据,绝不能以个人自由意思随便加以变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所通过的“少年运动的决议案”里面说:“关于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对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在青年劳动者一切经济和教育利益奋斗的方面,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应是个独立的团体;关于普通政治运动方面,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则应常约束他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之下”。当时所以不规定政治运动须服从中国共产党而只规定须与共产党协定,是因为在中国这种特别情形之下一时做不到而又未得到本团全国大会承认之故,这是弟亲历亲见的事。再去年我们两个中央委员会开联席会议曾经正式决定:“(一)除了政治上的主张须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以外,社会主义青年团有完全自主之权;(二)两团体之各级执行委员会会议,得互派有表决权之代表一名出席”。试问以上两种决议,是否是有效的?如果是无效,可以由个人随便取消,则弟实不忍说;如果还有效力,则弟主张中国共产党不能干涉本团内部之事,不能对本团下命令,不能直接指挥本团,乃是当然的事,有何“向共产党宣告独立”之有?在那一点可以证明“与封建督军向中央政府宣告独立一样”?弟之所言,乃是针对目下有几处S.Y.组织未能完全独立的现象及少数要把S.Y.变成共产党的附属机关的同志而发,自信与兄之意见丝毫无二,何劳吾兄如此动气?兄乎,兄乎!请你平心思之,所谓“组织独立”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只要一个“空名”就算了的?
  本团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究竟如何,当俟本届全国大会去决定。许可中国共产党党员挂名在本团而不能替本团做事的同志的除名,我想也是必要的事。但同时那非共产党员的团员须有根本的觉悟:(一)须明白本团独立组织的作用及本团特殊工作的意义,切实负起责任来为本团服务;(二)不要以为本团是进共产党的预备学校,目的只希望进共产党,进了共产党就算荣耀,未进共产党就要失望。如此,才像个独立的团体呢!
  篇幅所关,暂止于此。

                           弟存统 六月十一日

  ——“先驱”第二十二号 1923年7月1日出版

 (19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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